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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买的房,结婚生活了十一年要离婚,妻子能分房吗?
婚前,房子,财产丈夫婚前买的房,结婚生活了十一年要离婚,妻子能分房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第二,如果是协议离婚,除非男方主动说要分割房产,否则房产不得分割,有种情况是男方主动说把房产送给女方,OK,女方可拥有房产;
第三,如果有律师参与的涉及子女问题的情况,子女最终归女方抚养,房子车子归女方,这里涉及到孩子的大小及抚养费用,当然,如果女方没有能力没有稳定的工作,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是不可能的哈,这也是刚才说的,法律会考虑孩子未来的成长。
好了,以上是我知道的一些分享在此,希望能解决到了楼主的问题,有疑问欢迎沟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没有特殊约定的,那这套房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不能分得份额,与结婚年限的长短无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律师!别人说的都不一定能实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坷绊不起了。贪图涉望过高,就想分手了。但是,人一生无论穷富,最大的失败是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两种不同结论:
如果房子是丈夫婚前购买(其中没有妻子出资部分)、且房产一直登记的都是丈夫名字,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婚后还款的问题,还款部分(包括增值)要进行分割。
如果房子购买的时候有妻子的出资部分、或者房子登记了妻子名字,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房子是否因为婚姻问题进行分割,与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房子的产权人登记情况等两个因素有关。
以下就这两个因素,分别解释一下:
出资人对房产分割的影响
随着现实中涉及到婚变财产分割问题的愈发增多,关于此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在不断修订,毕竟现实中离婚现象越来越多。
总体来说,现在的法律体系是支持“实际出资人”的,基本原则是:谁出资,谁分割。
延伸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出的钱,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显示的是一个人出资,也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如开篇提到的结论:
如果房子处于贷款、且夫妻婚姻期间偿还贷款了,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财产属于丈夫个人的情况下,视作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此部分的本金、增值部分将按照一人一半儿进行分割。
产权人登记对房产分割的影响
1.如果房子始终没有妻子的名字。
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与婚姻存续多长时间没有关系,离婚不分割。
2.如果房子在婚后增加了妻子的名字。
原则上,房子就当做两人的共同财产。具体各自占有的份额,按照登记的“共有情况”而定:
如果是“共同共有”,按照一人一半儿。
如果是“按份共有”,按照登记的份额。
涉及到离婚问题,就会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配。
婚后加名的问题,在没有特别纸质约定的情况下,视作是“赠与”。但是否一定按照上述登记情况进行分割,这个不一而论,涉及到:离婚原因(例如,过错方)、各自在婚后对于家庭的贡献(例如,一方全职在家,一方工作挣钱)等多方面的因素。
因此,婚变分割,可以这样理解:以登记情况为基准,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由双方协商而定。多数情况下,倾向于实际出资方。这个无法给出唯一、确定的答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房子经过八年的,为夫妻共有财产,贵重物品,经过四年的,为夫妻共有财产。
本题提出已结婚十一年了,丈夫婚前房子,妻子依法享有共有权。也就是有一半享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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