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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职了,个人所得税还有工资收入?
原单位,个税,工资已经离职了,个人所得税还有工资收入?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2019年5月就已经从上一家公司离职,9月份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入职,今天我登录个税app的时候发现上一家公司从我离职了仍然申报工资至2019年12月份,但我从未领到已离职公司6月份至12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办,税务局会要求我补税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个问题相对复杂,且性质特殊,你务必重视以下内容:
一、公司这种做法违反税法规定,涉嫌虚列工资成本,且主观故意,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面临税务机关处罚。
你已经离职,应该有辞职申请报告,公司明明知晓,却仍将你的工资(社保)做成本(费用)列支,这就是主观故意。
你既然已辞职,你的工资社保就属于与公司无关的支出,不能作为成本列支,导致原单位少缴纳企业所得税,此乃虚列成本。
二、公司这种行为同时也给你带来麻烦,客观上造成了你取得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工资薪金收入。需合并两处收入汇算清缴,你可能需要补税。
三、2019年你在原公司实际工作5个月,被虚列7个月,你在现公司工作4个月,相当于你2019年度共计有16个月的收入显示。
若您的收入很高,补税概率很大;反之,可能会退税(假如虚列那7个月原单位也给你代扣代缴个所税了),这也许是原单位将你工资列支成本费用的原因。
你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向税务机关说明清楚实际情况,此举势必导致原单位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慎重选择,现在原单位还有改正的时间和机会)。
二、要求原单位立即改正错误,调整成本,不要造成企业所得税实际上的偷漏缴纳。
三、给你造成的损失由原单位承担并且给予你赔偿。
四、申明原单位因虚列工资薪金成本及社保成本涉及的违法行为与你无关,事前并不知晓!
若事实真如你所描述,请你重视此事可能给你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原单位可能面临的违法处罚;并尽早做好妥善应对措施,协调解决好,防患于未然,记住一定不要触碰税法红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是有影响。现在个税改革清理的就是这些,个人收入信息都在个税APP上显示,工资薪金绝对跑不了。前面有答主提到了,多处获得收入要合并缴纳个税,首先影响你个人就是个税要多缴。企业这么干很明显,虚加工资薪金支出,账务处理上成本多了,利润就少了,企业所得税自然就少了。个税改革前税局没什么办法,除非一一核对,而且要清楚掌握每一个员工去向,否则根本处理不来,现在有个税APP,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实际任职情况,有虚假申报自己就可以查询,欢迎登录个税APP申诉,为自己的同时也帮助税局核查企业虚假申报问题,一举两得。具体可以私信哦,我是一名基层税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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