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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开工不足,与工人怎样算工资好?
疫情,职工,企业疫情期间,开工不足,与工人怎样算工资好?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场疫情,一次考验,老板的一次体恤换工人数年的死心塌地,其实很值,但是要考虑疫情非一两个月,可能半年,乃至一年,量力而行比较明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期间放假凡在单位交纳三险者宜指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骋用的农民工,临时工未交险金者,最低保证基础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方可稳定人心,对疫情过后复工复产方能保证足够的人力资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是要看老板的实力和态度。
实力不行难以为继,倒下小企业不少,从何而谈工人工资?
就算有实力而停工,看老板心情。
例,有人宁愿捐款美国而国内一毛不拔,你奈他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首先我不太理解作者所说的开工不足的意思,是工人不够还是生意不好?
我简单说一下个人意见吧:
疫情期间可能导致很多企业没有办法正常生产和营业,同时也导致很多员工无法正常进行上班,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企业还能继续维持下去,需要之前的员工那肯定要给员工正常发放工资,至于工资多少是否全额还是基本工资,这些基于老板定。这样才能使之前的员工回去继续上班。
另外,如果是员工不够,那就要给现有员工设置奖励机制,多劳多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按平时的工资,该怎么发就怎么发,如遇到加班,按照国家的规定算加班工资,还未开工的,按照70%的工资发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乐居网杭州
2月20日下午,杭州市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次新闻发布会。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刘志勇,就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当前企业、职工普遍关心的相关政策作介绍,回答记者提问。
刘志勇
根据国家、浙江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意见,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围绕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下面,就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当前企业、职工普遍关心的相关政策作一简要介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在疫情防控期间受政府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也不得将劳务派遣职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3.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以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
4.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例如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的企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5.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允许复工的企业可以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6.对允许复工的企业,要在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担心会感染新冠病毒不肯来上班的职工,企业工会要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以依法予以处理。
7.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8.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企业现金流严重不足,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以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
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职工受疫情防控限制无法返岗复工,对于职工企业怎么安排工作?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怎么算?
刘志勇
下面,我就媒体朋友提问作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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