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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对承包土地实际拥有私有权利,利大还是弊大?
土地,农民,经营权农民对承包土地实际拥有私有权利,利大还是弊大?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利大于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私有化,绝对是一条死路。人死了,土地没人继承耕种 ,有人弃耕,有人改做他用,比如建房出售,都会造成土地荒芜,减少土地数量,最后,粮食产量降低到安全线以下,造成粮荒,社会动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国社会一直是以农耕为主的社会,一直成在土地均分与土地集中的矛盾,朝代的变更也是土地高度集中的后果。当今的中国又产生了高度发达的工商业金融业,对传统农业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农业变成弱势产业,而不是原来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和重要产业,基于这样的现实状况来判断,农民对土地实际拥有的权力相对来说要利大于弊,原因有三点,
一是对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讲,农业收入将来不再是每个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了,而只能作为家庭生活(有吃有住不饿肚子)的基本保障,从这个角度看,每个家庭实际拥有一定量的(一亩两亩三亩)土地,将是每一个家庭生活的重要保障,就像现在家庭都渴望拥有自己一栋或两栋房子一样,那怕就只有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的使用权,农民还是把它看得很重要,那怕自己种不动了,种的东西不值钱。如果大多数家庭能有粮食保障,那整个社会也就不会出现大的粮食安全问题了。
二是这样可以防止土地大规模的集中到少数人手里,造成巨大的社会矛盾。粮食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关键的时候它可以保命,也可以要别人的命,大量土地如果兼并到少数人手里,难免会出现囤积居奇,草菅人命,从而爆发巨大的社会问题,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了这个规律,土地一但集中再加上豪强并起,人民就会民不聊生。
三可以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劳动的权力和责任,一代人一代人都有农业劳动的传统和习惯,不能都涌到城里而厌恶从事农业劳动。工商业越是发达,科学技术越先进,会替代更多的从业人员,更多的人将无业可做,社会分工将会变粗略,这个时候每个家庭成员都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创造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流浪街头,等待国家救济送饭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承包不划算才500一亩每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民对承包土地实际拥有私有权利,首先这种表示方式是不对的,我能理解的你说的私有权利,应该是要表达的是物权上的所有权权利,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目前农村土地实行的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三权既存在整体效用(比如现存广大农村个体承包经营户是承包权和经营权合并使用的),又有各自功能(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所有,是保护农民土地利益的关键所在,是农村成员权的一部分,目前出现的合作社或者个人从承包经营户中,讲经营权剥离出来,来经营土地,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以法律形式确保非承包主体的经营权,实现土地使用价值的最大化),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在国家法理法规范畴内是不存在农村土地的私有制权利,以你的表述,应该是在问,如果国家承认农村土地私有制的物权权利,利弊大小。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允许内,我们只能做法理上的探究。
从表层意思来看,如果土地私有制确立,能够确立所有权关系,会增大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投资的决心和信心,因为土地是自己的了,自己可以只能更长期的发展计划,比如我们说的养墒,就是培养土壤(土壤农药污染严重,长期使用化肥导致营养不良、土壤板结);比如加大投资在农业用电、水利设施、大型农业机械等等。其实从国家立法层面来讲,立法工作者们已经考虑到了这层厉害关系,对承包经营权做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就是以法律形式保护经营权权利。这样在实际上也能确立土地经营者的投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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