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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未设置充电桩,业主电瓶车上楼充电因而发生火灾谁的责任?
业主,物业,物业公司物业未设置充电桩,业主电瓶车上楼充电因而发生火灾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谁收钱谁负责呗 收费~责任与风险应该是并存的 不要收钱有人来服务没有人做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电动车不允许上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业毛同等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好多地方发生电动车充电自燃事件。业主电瓶车上楼充电,发生火灾责任在业主一方,如果说物业未设置充电桩,可以要求他们进行设置,对暂时不满足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集中充电区域临时解决充电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在责任问题上很多人喜欢混为一谈,不区分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和刑事责任。在上述问题中,物业未尽管理之责,是行政责任,应由所在地防火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私自将助动词推进楼道充电,造成火灾,如果构成犯罪的,该业主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不构成犯罪的,由业主赔偿被侵害人,也就是其他在火灾中受损的住户损失,这也属于民事赔偿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啥都有物业责任真是服了[捂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物业公司进入了多事之秋。对小区内的各种违规行为只能劝阻、制止,而制止的边界是什么,没有法律、法规给予解释清楚,稍不注意就违规,诸如:消防法规定:物业公司为小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对小区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无强制处置权,这样的悖论真的让人无语,唉,算了,多说无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接手小区,小区没有充电桩,因为怕业主私拉乱扯电线引起火灾,物业于是报告业委会,想在小区找一块地安装充电桩,因为小区的地块属于业主。业委会很重视立即召开业主大会,关于充电桩选址进行表决,开了三次大会,没有形成统一意见,因为一些业主没有充电的车,反对占用绿地或活动场所。这期间,物业怕出事,联合消防部门在小区张贴告示,物业加强巡逻劝阻业主不要推车上楼充电。
不幸,一个业主偷偷上楼充电,引起火灾,物业则是哭天无泪,因为业主要起诉物业赔损失!
这口大锅,物业背的起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充电桩是小区建设完成后才出现的新生事物,小区建设时,设计单位并没有考虑充电桩,因此,应业主的要求,业委会应与物业公司商议,新增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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