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对于律师直播,看官们有什么话说?提些建议,谢谢?
律师,自己的,是一个对于律师直播,看官们有什么话说?提些建议,谢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对于律师直播,看官们有什么话说?提些建议,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他要直播,是从于他的思考,别人不好说的他的思考是好呢还是不好吧。第二,不过,要直播最好不要闹出笑话来。第三,直播也不应该出于博人眼球之目的丶不当广告之目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其实律师做“直播”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情。就算2020年春节没有这次疫情,很多律师也早就尝试用“直播”的方式,来获取业务增长和关注了。所以既然不是一个新鲜和特指的概念,下面这个词出现的时候,也就不用在上面加双引号了。
直播这个概念应该是来源于电视,电视里的“现场直播”,曾经是一个很厉害的概念。体育比赛的现场直播可能相对简单一些,因为,在那个时刻,电视的功能,就是把体育比赛的过程以现在进行时的时态,传播出去就可以了。但在国人的记忆里,比如春节晚会,这里面涉及到演员的表演是不是会演砸,演员的台词会不会涉及到政治问题,一场现场直播做下来,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作战,可不是个简单的事情。
当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直播,是在网络科技发达,进入自媒体时代以后的一种新的商业和生活方式。所以这个词旧瓶装新酒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以后,一般指的是那些专业从事“直播”活动获取报酬的人所从事的专业性活动。
说是专业,实际上更大程度可能强调的是一种服务,做直播的人也简称为主播,他们坐在镜头前和他们的粉丝直接见面(也有蒙面的),有唱歌的,有讲故事的,有随便聊天的,甚至还有的主播什么也不干,坐在镜头前修修指甲,抚摸头发,粉丝就是爱看,接下来就打赏(很多女粉丝为了给男主播打赏,没有钱不惜去犯罪,反倒是男粉丝给女主播以犯罪的方式来进行打赏,这种情况很少,这是个值得研究的现象。)有很多人感叹时代的礼崩乐坏,甚至说那些主播首弄姿伤风败俗,实际上话也不能完全这么说,市场经济就是如此,有愿意买的有愿意卖的,批判的人也很可能是在吃醋。买卖双方只要不伤害别人的生活,不扰乱国家的秩序,严格来说就没毛病。
就有不少律师也加入进来。也自己开辟了一个直播间,收敛衣服洗洗脸,搞一个麦克风,某某律师直播开始。当然,直播电脑上那满屏的留言和花花绿绿的符号,确实和律师的正义而又商务的形象格格不入。法律服务市场本身,或者律师以讲故事的形式普法,也根本不可能吸引来多少粉丝,法律本来就应该是严肃或者小众的,当然律师如果是美女那另当别论,粉丝们一般不是因为主播是律师然后才来打赏,还是因为主播是美女来打赏的,或者至少因为她是美女律师才来打赏,换句话说,律师想跳进这种直播间这个汪洋大海里,挣打赏钱,挣知名度,这恐怕都是不现实的事情,搞不好会把自己的形象拉低,从此失去自己的固有市场,损害了自己的律师形象。
当然,除了斗鱼、抖音这种直播平台,现在也有不少比较商务性质的直播平台。还是回到上面所说的那样,还是要给直播的含义做一个梳理,其实远程视频会议也是所谓直播的一种,以现在进行时时态进行互动,进行授课讲解,进行互动交流,这也是直播。直播现在反而成为了依靠打赏取酬的那种狭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在疫情泛滥的这个特殊时刻,律师和其他行业的人一样,用武之地也显得狭窄了一些,法院也都不开庭了,客户的大厦和自己律师事务所的大厦都封楼了,律师们也只好在家里面苦练内功。这个时候很多律师发现,如果不做做直播,简直都没有办法混下去了,律师们也纷纷在网络上发声表态,中国加油,武汉加油!我们在!
律师们为什么要这样表态,也是对这一突发事件的一种恐慌的心态,律师也担心被自己的潜在当事人所遗忘,也担心和现有的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不畅,虽然你看不见,但是我在干活儿,你可要知道!另外,这都什么年代了?律师作为一个智力密集的行业,如果还跟不上时代,连直播都没有做过,那能是一个好律师吗?恐怕夹上公文包出门那一刻,自己都有点儿不好意思。
律师们开始寻找直播的平台,比较哪一种平台更现实一些,更适合自己的风格。自己和平台是一个合作分成的关系还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在直播的云课堂上,自己该对自己的客户说些什么,甚至听众是谁,怎么样让听众来听自己的直播课,是向听众收费呢?还是免费?甚至还要想,是自己来讲呢,或者是干脆请一个比自己更厉害的能人,来给自己站台。这让大家都恍惚之间想起了自己过去的经历,如何让小区里或者村子里放露天电影的消息让大家知道?方法大致有这样的几种,用大喇叭广播,用沾满浆糊的手到处去贴海报,当然上映的电影要足够过硬,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观众来。比如高仓健主演的《追捕》阿兰德龙主演的《佐罗》就算是李连杰主演的《少林寺》,也是绝对没问题的。律师现在一样要想这样的问题,是给人家讲讲刑法呢?还是给人家讲讲民法?
很多律师还在困惑,律师做直播究竟赢得的是什么?是因为营销而获得了案件?是因为勇于做直播而赢得了口碑?还是以直播的方式获得了打赏的赏钱和讲课费?很多相对传统一些的律师感到茫然,因为大家无力的发现,这个社会已经不是很新的一些新生事物,对于自己来说还是很陌生,或者开始懂得了“眼高手低”这个成语,很多事情自己看着好像也能干,但是真的干不来。
律师在这样的直播当中,或者讲的是法律服务技巧,或者讲的是法学专业知识,或者是由法律儿展开而讲人生学和成功学,这都是可能的,而从当事人的角度,也当然未必全从一个律师的专业知识是否过硬来决定是否来决定聘请他,所谓人情练达即文章,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确实不是纯粹的技术流。
很多律师在直播的过程中恍然大悟,他们发现自己直播的受众也可能是不特定的绝大多数人,哪怕就是自己的熟人世界,自己的熟人和朋友也未必真的了解自己。有的人开始算一笔账,在过去的传统营销或者情感联络的过程中,有的人每天要约一个10个人的饭局,365天天天买醉,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一种假设,因为毕竟还要给自己的老婆孩子留一点儿时间。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一年下来,也只能维系3000多人。做直播将会使这一切发生改变,人是不可能天天有饭局的,但是大家都在“线上”进行交流,这是可能的。理论上,在线上一天就可以和上千人进行交流,这和传统的酒局交流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上一篇:绿豆糕制作工序,有何推荐?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