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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占,没有赔偿,应该找谁处理?
土地,耕地,补偿费土地被占,没有赔偿,应该找谁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土地被占,没有赔偿,应该找谁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感谢你的邀请,你得这个问题表述的不够清晰,第一土地是什么性质?第二是被什么人占?建议你报警处理,或者找个律师先了解一下,他们会给你专业的回答。现在是法治社会有理行天下。所以我的回答是找警察或者找律师。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当然该找土地局和国土局啦,这是我国为土地专设部门,也是最负责任的国立机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所说的土地被占,肯定是被政府征收了。现在随着时代的飞快发展,很多农村的土地被征收用来开发,并签订了征地补偿合同。作为农民没有主动权和选择权,即使心里有万个不甘心。
一、土地征收农民可以选择不签字吗?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同意签字,而是在于是否合法,那么如何判断征地是否合法呢?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个公告:由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没有这两份文件,那么就是不合法的,农民当然可以拒绝签字,如果有,那么签不签字都没有什么意义了。
二、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关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土地被征收没有补偿费怎么办?
关于土地征收,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被征地农民一些权利:
• 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有权阻止施工。
•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 因为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总结:以上都是作为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要被吓唬到,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找一个这方面律师为你办理。
我是小马哥,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带来帮助,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在第一时间回答,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当事人理赔,若得不到赔偿,应拿回被占地,自己的家业不被别人占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理清楚各种关系并明确自己可依靠的所有证据。
你的土地被占,什么土地?宅基地?建设用地?农业用地?你不说的话,没有办法一一列出来给你解释。
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不同的部门,目前真的是爱莫能助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当找国土资源部门处理。国土资源部门是专门管理土地方面问题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可以拨打市长热线,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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