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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之后借款利息如何约定?
利率,贷款,贷款利率LPR之后借款利息如何约定?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现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是否继续适用,如何适用,或是有什么替代方法,您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9年年底央行宣布,2020年3月1日起,所有存量房贷利率要“重新定价”!也就是关于存量房贷的利率调整政策。要知道这个政策的影响可不小,数据显示,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那么到底对你的贷款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去年央行改革了贷款利率形成机制,LPR利率由MLF利率加点形成。而之前一般都是给大家固定的贷款利率,4.9%,要么上浮,要么下浮,以后不提打折了,改了一个说法,叫向上加点,和向下降点。
其次,今年3月份开始,至8月31日前存量房贷转换完毕。以后利率要每年调整一次,你也要每年算一下自己的利率,然后计算还房贷的数额。当然你可以跟银行重新约定一个固定的利率,但是这个选择是否对你有利就不好说了,因为从长期来看,利率应该是不断走低的。现在是房地产调控阶段,你要是写死了固定利率,可能对你反而更加不利。以后不调控了,或者经济进一步下滑,我们的贷款利率可能也会跟欧美一样,降到2-3%的水平,甚至过个10几年,达到0利率也不是没可能。
再次,那么似乎,你只能选择LPR利率,跟随利率调整,对你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假如你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也就是5.39%,那么明年的利率肯定是不变的,还是这么多,但是计算方法变了,是用倒推的方式,测算出你的加点额度,也就是用你现在的5.39%-去年年底的4.8%的LPR利率,等于0.59%,这就是你特有的加点幅度。以后LPR利率变化,而你的0.59不变,如果真有利率降到3%的那一天,那么你的贷款利率,就只有3.59%了。
当然还有些朋友的房贷是折扣利率,好比说是8折,那么你真实的利率是4.9%X0.8=3.92%,我们倒推,还是用3.92-4.8=-0.88%,也就是说你的利率不是加点,而是降点0.88%,那么你明年的利率肯定不变,以后的利率也是随着LPR变动,但是降点0.88不变,也就是说未来利率如果降到3%,那么你的利率只有2.12%,那时候你就非常的爽了。
那么有的朋友不理解了,你要浮动还是按照原来的百分比浮动多省事,为啥非得弄个加减点这么复杂?其实对于数学很敏感的朋友,都一个看出来了,这套计算利率的方法,如果利率下降,对于下浮利率更有利,而对于上浮利率更不利。如果还是按照原来的1.1倍计算,那么当利率降到3%,你的贷款利率应该是3.3%,而按照加点计算,则是3.59%,可见加点会比百分比浮动更高。而8折利率计算,降到3%的时候,应该是2.4%,而按照降点计算,则是2.12%。显然降点会比百分比浮动更低,当然反过来说,如果未来利率上升,则效果就反过来了,对于加点更有利,对于降点的更不利。比如利率要是到6%,那么8折应该是4.8%,而降点后你也得是5.12%。
所以综合来看,这个政策一出,以后大家的房贷利率,将不再是一个固定数字,每年都要进行调整,虽然一开始基本上没变化,但后面是肯定会变化。以前上浮的变成固定加点,以前折扣的变成固定降点,未来利率下降将是大趋势,所以对于买房的人来说,这个政策应该是个利好,大家的房贷压力有望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轻,对于折扣利率的朋友,利好效应更多。
说了这么多,我想对于有住房贷款的你应该知道如何选择新的房贷利率了。到底是选浮动利率,还是选固定利率,对于每一个房贷人选择机会只有一次,选定以后就不能再更改了,所以一定要慎重。如果仍有不明白的,可以在评论区交流,也可以私信问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小伙伴们对LPR专业分享,学习了。下面就本问题也谈下我的看法,与各位讨论,请指正。
讨论的问题是LPR后借款利息如何约定,从法律层面讲是订立借贷合同或协议时,涉及到的利息条款如何约定的问题。
先看《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其中规定: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因此,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比照(九民纪要)与(规定)“年利率”、“贷款基准利率”等说法已不存在,代之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三,参照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111民初4553号】判项
一、被告鲍玉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潘明利款项50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以5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算至2019年5月22日利息损失为24013.89元);
据此,借贷款利息可约定:约定/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也可在此基础上,作增加比例或倍数的约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拿房贷来做比较吧,央行发布了新的住房贷款利率规定之后,创造了全新的词汇“LPR”,以后新的贷款利率都要根据LPR来确定,那LPR是什么的简称?2019最新贷款基础利率怎么算?如果你是一个准备买房的人,请看看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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