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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没有工资咱能理解,可该开的工资不开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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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疫情期间没有工资咱能理解,可该开的工资不开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是什么单位了,单位没有收益,发不出发工资是正常的,比如说饭店,一个月没有经营,房租等费用还需要付,估计很难保障大家的工资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地制宜吧。好的企业厂子该给的钱一分不会少,有可能延迟一下,但是不会不给的。如果不给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局)去告他们,现在对农民工工资这一块管的很厉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首先看是什么单位,国企和事业单位肯定是不用担心的,主要还是很多私企,比如饭店,一个月没有营业是没有收益的。尤其现在疫情期间,餐饮业算是影响最大的了,在这期间不能营业还要付房租(根据情况可减免)各种费用,只出不进。大家担心工资也是正常的,但是疫情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标准发放,如若公司因疫情影响没办法复工导致客观原因无法发放工资,则应在可以发放工资之日起立即将工资发放给员工。若公司拒绝或无故拖延的,根据情况向所在地区域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发放。
1、可以先跟公司沟通,要求协商个合理解决办法。
2、如果真是客观原因,公司入不敷出,是可以跟员工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发放工资日期延后的,具体看情况而定。
3、沟通无果后,可根据情况在所在地区域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
以上是我个人了解的一些,大家可以根据情况采纳参考,祝一切顺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首先积极和公司沟通,寻找一个合理方案
2如果沟通无果,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做好证据保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在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支付疫情期间的的工资。该给的工资不给的话属于拖欠工资。您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或投诉。也就是说疫情期间的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单位都没有任何理由克扣。
另外,为大家解答疫情状况下劳动关系的保护问题:
(1)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或疑似症状,在被隔离治疗、观察期间,企业是否应当向其发放工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不能上班的,企业应当正常支付职工工作报酬。因此,企业应当按照职工正常上班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2)职工因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未能及时返岗的,企业还需向其发放工资吗?若发放,工资标准是多少?
由于防控疫情需要,全国大部分地区已采取交通管制,可能导致很大部分职工不能及时返岗。针对此类情况,建议企业和职工将未能返岗期间抵作休年假,职工在休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工资收入。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待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待岗期间,企业可以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式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尽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但本次疫情导致假期延长、推迟复工是企业事先不可预见的,应属于“不可抗力”,劳动者不能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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