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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渗等级s6与p6_抗渗等级s6与p6的区别
锚杆,混凝土,锚固抗渗等级s6与p6_抗渗等级s6与p6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0.1.6 承受倾覆力矩或切向力的基础锚杆的拉力设计值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4.6.6条的规定。
10.1.7 承受倾覆力矩或切向力的基础锚杆的杆体截面与锚固体长度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有关规定。
10.2 混凝土坝的锚固
10.2.1 预应力锚杆宜用于混凝土重力坝、拱坝的加高和加固工程,也可用于新建的混凝土重力坝和拱坝工程。
10.2.2 混凝土重力坝采用垂直于坝基面的预应力锚杆增大其抗倾覆力矩时,坝体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10.2.2):
图10.2.2 预应力锚杆对坝体抗倾覆稳定的作用图L-冰压力;V-水压力;U-扬压力;G-坝静重;T-锚杆力;tp-锚杆力的力臂
式中:Td——混凝土坝抗倾覆所需的锚杆受拉承载力设计值(kN); K——抗倾覆安全系数,根据工程的质与安全等级,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值; M+、M-——分别表示锚固力作用前坝体上的正弯矩(倾覆力矩)或负弯矩(抗倾覆力矩)之和(kN·m); tp——锚杆力的力臂(m)。
10.2.3 采用垂直于坝基面的预应力锚杆增大沿坝基面抗滑力的混凝土坝,其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按抗剪断强度:
式中:K′——按抗剪断强度计算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f′——坝体混凝土与坝基接触面的抗剪断摩擦系数; C′——坝体混凝土与坝基接触面的抗剪断粘聚力,(kPa); A——坝体与坝基的接触面积,(m2); ∑W——作用于坝体上全部荷载(包括扬压力,下同)对滑动面的法向分值,(kN); ∑P——作用于坝体上全部荷载对滑动面的切向分力值,(kN); Td,j——作用于坝体上第j根锚杆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对滑动面的法向分量,(kN)。 2 按抗剪强度:
式中:K——按抗剪强度计算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f——坝体混凝土与坝基接触面的抗剪摩擦系数。
10.2.4 按抗剪断强度计算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K′,按抗剪强度计算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K,坝体混凝土与坝基接触面之间的抗剪断摩擦系数f′、粘聚力C′和抗剪摩擦系数f,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值。
10.2.5 当坝基岩体内存在缓倾角软弱结构面时,坝基深层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坝基深层抗滑稳定计算确定。稳定计算时,应引入预应力锚杆的作用效应。
10.2.6 预应力锚杆用于坝基处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对坝基强度和抗滑稳定进行验算。坝基锚固应与固结灌浆、基础排水等综合处理措施结合运用。
10.2.7 混凝土坝锚固工程所采用的预应力锚杆,其杆体截面积与锚固段长度的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有关规定,锚杆锚固段注浆体与岩石间的粘结抗拔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10.2.8 预应力锚杆自由段应穿过坝底不小于5m,其穿过坝底的自由段长度尚应满足坝底面至锚固段上端间的岩体重量不小于锚杆承载力设计值的要求。
10.2.9 混凝土坝预应力锚杆的结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锚杆应采用Ⅰ级防护构造,其结构构造设计应符合本规范表4.5.3的规定要求,当锚固岩层具有侵蚀时,可选用环氧涂层钢绞线做杆体材料; 2 锚具外露出的钢绞线长应满足再次张拉的要求,锚头处应设置可拆卸的防护镀锌钢罩,钢罩内的全部空隙应充满防腐油脂。
10.2.10 混凝土坝预应力锚杆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锚固场地和锚杆数量,锚杆在平面上宜均匀布置;锚杆与坝基面的倾向及倾角宜按能提供最大抗力及方便施工的原则确定; 2 位于基岩中的锚杆锚固段在垂直方向宜错开1/2锚固段长; 3 预应力锚杆的锚头宜布置于坝顶、坝坡或坝体廊道等有利于检查和修复的部位; 4 布置在坝体过水结构面上的锚头,不宜突出结构物表面,应设置防气蚀措施。
10.3 基础与混凝土坝锚杆的施工、试验与监测
10.3.1 基础与混凝土坝预应力锚杆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孔偏斜值不应大于钻孔长度的1%; 2 锚杆孔不得欠深,终孔深宜大于设计孔深40cm~100cm; 3 对承载力设计值大于3000kN的锚杆,按本规范第12章(Ⅳ)验收试验规定进行验收试验并被判定质量合格后,宜在加荷至锁定荷载的60%和80%时,分别持荷2d~5d,再张拉至100%锁定荷载; 4 在间隔分步张拉锁定阶段,锚杆拉力暂时锁定后应立即对锚具、钢绞线涂抹防腐油脂并用柔护罩防护。锚杆拉力最终锁定后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镀锌钢罩,并应在钢罩内充满油脂。
10.3.2 混凝土坝锚固工程应进行锚杆的基本试验;锚杆的多循环张拉验收试验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量的10%,并不得少于5根。
10.3.3 混凝土坝锚固工程应进行锚杆拉力值变化的长期监测,监测锚杆的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量的15%,并不得少于5根。
11 抗浮结构锚固11.1 一般规定
11.1.1 抗浮结构锚固方案应根据场地地下水浮力大小、地质条件、结构受力及变形要求综合确定。
11.1.2 抗浮锚杆防水等级及构造应符合建(构)筑物相应要求,耐久及防腐构造应满足相应地层及地下水环境下的永久锚杆设计要求。
11.1.3 抗浮锚杆宜采用预应力锚杆。当地下水浮力较小,或锚杆锚固地层为岩石或硬土时,也可采用非预应力锚杆。
11.2 抗浮预应力锚杆设计
11.2.1 地下水浮力标准值与抗浮锚杆拉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1.2.1-1]
[11.2.1-2]
式中:Ff——地下水浮力标准值; A——基底面积; γw——地下水容重; △H——抗浮设防水位与建筑物基础底标高之差; G——结构自重及其他永久荷载标准值之和; n——设计抗浮区域内的锚杆数量; Tk——单根抗浮锚杆受拉承载力标准值。
11.2.2 抗浮锚杆应进行抗拔承载力及杆体抗拉承载力计算。锚杆的拉力设计值、杆体截面积、锚固体长度、直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有关规定。
11.2.3 抗浮锚杆长度应满足锚杆设计拉力及整体抗浮稳定要求,预应力抗浮锚杆自由杆体长度不宜小于5m,锚杆间距不宜小于1.5m。
11.2.4 抗浮锚杆应进行整体抗浮稳定验算,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可按下式计算(图11.2.4):
[11.2.4]
式中:W——基础下抗浮锚杆范围内总的土体重量,计算时采用浮重度(kN); G——结构自重及其他永久荷载标准值之和(kN); Ff——地下水浮力标准值(kN); K——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图11.2.4 抗浮锚杆整体稳定计算示意图
11.2.5 抗浮锚杆初始预应力值的确定应考虑锚杆受力变形及其对基础底板抗裂的影响,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抗浮锚杆的锁定拉力值宜为锚杆拉力设计值的0.8倍~1.0倍; 2 对于长期稳定水浮力作用下,以及变形控制要求较高的工程,锚杆的锁定拉力值宜为锚杆拉力设计值; 3 压力分散型抗浮锚杆的锁定拉力值宜为锚杆拉力设计值。
11.2.6 抗浮锚杆的锁定时间应根据土层条件、结构荷载和变形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11.2.7 抗浮锚杆锚头设计与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锚下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确保在施加张应力时不产生有害变形; 2 锚具的质量与能应满足锚杆长期工作受力要求; 3 锚杆锚头的防腐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5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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