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晧怎么读(蒿怎么读)
刘备,后汉书,司马晧怎么读(蒿怎么读)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隆中对”文采斐然,显非原话,肯定和其他史料一样,也经过笔录者的润色,称谓当然也包括其中。之所以把责任“推给”笔录者,是因为我认为此非陈寿所为,他不过是对原始资料仍而不改而已。尽管钱大昕指出陈寿“于蜀二君,书‘先主’‘后主’而不名”(《潜研堂文集》卷二八《跋三国志》),但细阅其书,也不是逢讳必避的。《蜀书》叙事时力避刘备之名,但引文或引语则不避,引文如刘备自立为汉中王时群臣上献帝之表及他后来称帝之文,引语如陶谦“非刘备不能安此州也”之语(《三国志》卷三二《蜀书》二《先主传》)皆是如此。其馀二书则不避。以曹操之名而言,则全志于叙事时力避,《魏书》中据其经历依次称之为“太祖”“曹公”(简称“公”)“魏王”(简称“王”),唯《钟繇传》引李傕、郭汜语一处“曹操”二字未讳(同上卷十三《魏书》十三);《吴》《蜀》二书在叙事提及时亦称之为“曹公”或“公”,但在引语中则不全避。作为晋臣,对前朝君主之讳或避或不避,谅不会有人举报深究,但书中也有直书司马懿姓名多处,《蜀书》中有两例在叙事中(卷三《后主传》),或属疏忽,而其馀都在引文。钱大昕曾指出:“《三国志》于晋诸帝讳多不回避。”(《廿二史考异·晋书》卷一《韦曜传》)看来陈寿对引述犯不犯讳并不十分理会,避与不避悉照原文,而刘备对诸葛、关张称“孤”正在引语之中。
三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就算称“孤”不可能,那么为什么原话不是“吾”“我”,而一定是“备”呢?
很简单,这是因为,如果是“吾”“我”二字,不犯讳,那就不必换字了。再则自称“吾”“我”在古人听来显得很不客气,与“相尔汝”无异,不合相见之礼。刘备初见诸葛亮时自当称名,待君臣名分定后,方可用“吾”“我”自称。
我这样推测,也许有人见了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刘备与关张君臣关系早定,为什么他还要向他俩称名而不称“吾”“我”呢?
善哉问乎!这就牵涉到尊者向卑者自称名的语境问题了。刘备当然可以对关张自称“吾”“我”,如《江表传》记赤壁之战前周瑜邀刘备见面,“备谓关羽、张飞曰:‘彼欲致我,我今自结托于东而不往,非同盟之意也。’乃乘单舸往见瑜”(《三国志》卷三二《蜀书》二《先主传》裴注引)。窃谓自称“吾”“我”,在此场合则可,在彼场合则不可。从上举曹操、黄祖两例可以看出,尊者向卑者自称名时,有郑重而言、直陈肺腑之意,而这个用法,远在先秦就开始了。
张飞像
师徒、上下级、夫妇之间在古时是尊卑关系,即举以为例吧:
《论语》中孔子对弟子的自称是“吾”“我”与“丘”杂出,如《论语·述而》云:
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
汉包咸注云:“我所为无不与尔共之者,是丘之心也。”梁皇侃义疏云:“丘,孔子名也。孔子已向云无隐,故此更自称名而说无隐之事,使之信也。言凡我所为之事无不与汝共之者,是丘之心如此。”(《论语义疏》卷四)
《论语》中孔子向弟子自称名处,皆可作如是观,兹不赘举。其他诸子向弟子称名处亦然,如《庄子·山木》云:
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先生将何处?”庄子曰:“周将处夫材与不材之间。”
上级对下级自称名除上举东汉曹操、黄祖二语外,上溯西汉亦不乏其例。史载大将军霍光欲废昌邑王帝位,与故吏大司农田延年商定,由他在未央宫群臣会议时发难。待田发言责备霍不能完成托孤大任时:
光谢曰:“九卿责光是也,天下匈匈不安,光当受难。”(《汉书》卷六八《霍光传》)
至于夫妇之间,汉代也恰有其例。史载丞相田蚡陷害魏其侯窦婴的好友灌夫(字仲孺),灌夫被判弃市。
魏其锐身为救灌夫,夫人谏魏其曰:“灌将军得罪丞相,与太后家忤,宁可救耶?魏其侯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婴独生。”(《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
以上所录诸人自称名处若改成“吾”“我”虽无不可,但语气迥乎有异,自称名则“郑重而言,直陈肺腑”之意甚明。刘备向关张解释与诸葛亮亲密之故时,正是出于这种心态,自称名显然更为妥帖合宜。
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走笔至此,不禁想看看文学作品中是怎么表述这两句话的,不是有人说过,文学比起历史来更为真实吗?
《三国志平话》没有“孤不度德量力”之语,刘备在谈话中则自称姓名。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照抄《三国志》,但在后来的对话中则也自称“备”(卷八《玄德风雪访孔明》),可见前面“孤”字未改当是出于疏忽。毛宗岗本《三国演义》则改为“备不量力”(第三十八回),显然注意到这个问题。至于“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这句话,《平话》作“吾得孔明,如鱼入水”,罗本作“吾得孔明,犹鱼得水也”(卷八《诸葛亮博望烧屯》),毛本作“吾得孔明,犹鱼之得水也”(第三十九回)。
三书如此处理,作者一定都感觉到刘备在这两个场合称“孤”的有违情理,故为之更换。虽属小说家言,却可谓部分恢复了历史的真实;但将劝关张时所说之“孤”改而为“吾”,则于称谓之道尚未达一间。
陈寅恪先生“以诗证史”,誉多毁少,我“不度德量力”,竟在此效颦学步,甚至变本加厉,不但以小说来“正”史,而且以后世小说来“正”史,时空错谬,莫此为甚,恐怕难逃通人画虎类犬之讥了。
四
上文是在刘备“隆中对”时已具称孤资格的假定下推演出来的,那么,这一假定是否成立呢?
否。
吴君既举以为例,自是认定玄德公有此官爵即具此资格。抱类似看法的还有夏君传才。他在注曹操《手书与吕布》中“孤自取家好金更相为作印”之句时说:“孤:古代王侯自己的谦称,曹操这时封武平侯。”(《曹操集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65、66页;按曹操书见《三国志》卷七《魏书》七《吕布传》裴注引《英雄记》)
据《三国志》所记,称“孤”时,曹操是县侯,而刘备则是列侯中最小的亭侯,可见在二君看来,只要是侯爵,不管其品级高低,都可以“孤”自称的。《三国志》中恰有一条记载似可为二君之说张目:
(杨奉等)遂共表太祖为镇东将军,袭父爵费亭侯,(董)昭迁符节令。太祖朝天子于洛阳,引昭并坐,问曰:“今孤来此,当施何计?”(卷十四《魏书》十四《董昭传》)
事在建安元年(196)。
但三国时代除曹、刘及上举群雄外,其他列侯皆未见有用此雄称者,而且据《三国志》所载,曹操在袭封费亭侯前早已以“孤”自称了:事在兴平元年(194)为兖州牧时,其时并无爵位。在任曾举一个名叫魏种的人为孝廉。兖州叛,他曾自信地说:“唯魏种且不弃孤也。”(卷一《魏书》一《武帝纪》)吴、夏二君如果注意及此,也许不会轻率下断如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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