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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惠普大厦(中国惠普大厦10层)
公司,焦虑,公众中国惠普大厦(中国惠普大厦10层)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按照工商登记住所,三旬相见公司本应位于这座大厦。但《财经》记者实地探访,并未在此发现这家公司的办公场所。
《财经》记者在惠普大厦的16层并未找到三旬相见公司的办公室。在这里办公的是另一家公司,多位员工告诉《财经》记者,整个16层均为该公司办公地,从未听说过三旬相见公司,更不曾与其合作。
《财经》记者又前往另两家“三旬系”公司——北京三旬未名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友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住所,发现这处位于通州区的地址为一家机械公司的大型仓库。仓库管理人员告诉《财经》记者,此地从未出租给其他公司使用,也未曾听说三旬相见公司。
在问及有关三旬相见公司的工作地址时,王景没有明确答复《财经》记者。
据一则于2021年发布的《实力见证!三旬相见加入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的消息称,三旬相见公司于近期加入了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下称CELTSC)。消息称,三旬相见公司成立于2018年,“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最领先的教育和消费类IP服务公司,为中产妈妈提供教育和消费决策服务”,“目前已服务了超过500个自媒体IP,1000家优质广告主,覆盖超过5000万粉丝”。
通过查询,三旬相见公司确实出现在CELTSC官网的“委员介绍”条目中,该条目不乏阿里巴巴、华为、学而思、网易、腾讯云等知名公司。
现实中的焦虑与“被贩卖”的焦虑
在接受采访时,多位家长对《财经》记者表示,“鸡娃号”文章一方面确实提升了自身育儿经验,部分文章甚至“醍醐灌顶”;但另一方面,这些文章也确实让人“寝食难安”。
多数家长对现实的忧虑,往往转嫁到后代身上。
“自己上学的时候都是精英,一路打败无数对手才留在大城市的,谁甘心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事证券行业的年轻母亲刘春丽表示。
“我们也不想自家孩子这么累,”朝阳区一位公务员史昊表示,“但身边家庭的孩子个个优秀,我们实在担心,万一现在不多让他学点东西,将来会不会在他们这代人的竞争中落了下风?”
4月19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强调,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提前选拔学生。进一步强化免试就近的要求,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跨学区、跨区招生。
但相关政策没能打消家长们的“鸡娃”焦虑,在家长们看来,基础教育的结构失衡“一时半会很难完全消失,”史昊称,“这是身边同事们的共同判断。”
育儿类公号“蜗爸读书”负责人“蜗爸”对“鸡娃号”的风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第一,育儿焦虑的根源不在“鸡娃号”。“蜗爸”认为,“职场上残酷的竞争,经济下行的裁员,车贷、房贷每时每刻的施压,家长自身的焦虑自然而然转移到孩子身上,焦虑自己的同时,也焦虑孩子的未来。”
“蜗爸”看来,很多家长自己是“小镇做题家”出身,担心孩子因为读书不好,造成阶层滑坡。而随着大城市越来越多“考二代”出现,一些家庭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作为“考一代”的家长,无不看在眼里,“说不焦虑是假的。确实也存在个别鸡娃号的“贩卖焦虑”的现象,但属于是推波助澜。”
“蜗爸”认为,知识博主通过知识变现“合理合法”。“大家能接受电视剧广告、春晚广告,能接受吐槽大会里花式植入的广告,但为何接受不了公众号广告?”
“蜗爸”强调,只有内容生产者得到应有的回报,才能坚持干下去,促生更多好内容,而不能把“商业化”视为“原罪”。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指出,关于“鸡娃号”要从多角度分析。
他认为,部分公号通过推送文章之所以引发阅读者焦虑,在于阅读者自身往往缺乏更多客观全面的信息渠道。若长期只关注一种类型信息,就可能形成“信息茧房”效应,“只能通过平衡言论,让更多人参与讨论,让大家看到事情的全面真相”。
从法律层面看,通过软文下附链接的形式,推送广告是自媒体常见的营销模式。薛军认为,公号利用自身影响力为他人产品做宣传推广的行为,原则上属利用网络进行的经营活动。若达到一定额度,行为超过一定频率,对相关的收入需依法纳税,相应的主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监管部门应关注头部自媒体的广告营销行为是否合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若营销行为有明显的广告特征,应受《广告法》规制,“如果他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推广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也要承担责任。”
对“鸡娃号”背后的MCN机构,薛军认为应从公司合规经营角度核验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MCN公司,如果是职业化的组织公号撰写文章、发布信息,或从事商业营销推广行为,其行为应受到规范”。
薛军总结,互联网时代的阅读中,相当一部分受众只看他想看的,相信他想相信的,部分自媒体公司利用了这种用户的阅读特征,给受众灌输各种不实的虚假的或者夸大其词的信息,然后借机来进行营销。如果这些包括公司写手在内的主体,相互协调、分工、配合,有意思联络,就形成了一个整体,应该从整体上评价其行为是否违法,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或构成某种意义上的欺诈。如果符合法律对相关行为的界定,这些参与主体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此,有关部门也可介入调查。若查明相关事实的确涉嫌违法,应依法予以处置。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则认为,“鸡娃号”吸引流量并从中获利的行为属于正常市场商业行为,商品服务本身不违反法律的禁止规定,也没有违反基本伦理道德。此外,儿童教育理念因人而异,不能因为引发了“焦虑感”就使用法律手段规制。
“贩卖焦虑,实际上就是给用户制造焦虑,再向用户销售‘缓解焦虑’的产品,从而实现商业盈利的销售手段。”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兼职研究员高艳东对《财经》记者表示,“‘鸡娃’公众号和众多职场公众号、培训机构公众号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其商业模式都是建立在知识付费的基础上的。”
高艳东指出,知识付费本身并无不当,令人不满的是此类公众号销售的知识产品并不完全具备“缓解焦虑”的作用。制造焦虑再贩卖产品的做法,实际上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让消费者以为误以为购买了其知识产品,就能够实现其前期宣传的效果,如兼职月入10万、将孩子培养成“神童”、轻松考上公务员等等。如果确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一场发生在网络上的喧嚣渐归平静,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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