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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进入他人住宅是私闯民宅,上门讨债算无故入侵民宅吗?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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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无故进入他人住宅是私闯民宅,上门讨债算无故入侵民宅吗?对此您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私闯民宅,故名思义具有不正当性或者说不合法,未经他人同意强行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因追债强闯民宅同样如此,因你只是债权力而没有执法权,不能因此而免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经常有各自不同的观点看法,有觉得天经地义的,有依照现行法规笼统的认为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他人家里就是非法入侵;
那么我想就我个人的观点看法谈谈两者的属性和关系来供大家一起的研判,到底是违法还是合法;先从“无故”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里,既,就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也不经许可入侵他人家里,可以肯定的说“私闯民宅”毋庸置疑;
再说说由于债务人恶意逃避还债,以此做借口,自己不主动还债,把债权人挡在门外,其主要目的就是想逃避还债,甚至是恶意逃废债之嫌;试想如果你不主动还债,你又不让上门要债,起诉法院你又失联躲藏,那这个债如何索要?是不成了真正逃废债了?从二者逻辑关系也是行不通的,所以我认为债权人带一个全程录像,留取证据的人员,不打不闹不辱骂,不损坏财物,进入债务人家里,讨要债务,合情合理,合法,合符逻辑,以上之观点供大家参考评论,各叙己见,为诚信机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各自的一份力量。谢谢大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故进入他人住宅是私闯民宅,上门讨债算无故入侵民宅吗?对此您怎么看?
这个还是属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行为。
虽然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就可以任意处分债务人财产,或进入债务人的住宅而拒不退出。根据《刑法》对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定义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法院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公权力机关来保障债权的实现。而债权人的私下要债行为,只要涉及侵害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行为,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算是私闯民宅,现在法律规定讨债不允许到对方家里,耍赖不还钱。法律支持的就是打官司。大家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我去欠债人家里要钱,都是很和气的,欠债人报警,我亲身体会要钱被110赶出去,告知不允许到对方家里讨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是为什么说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如果不还,你只能走法律手段了,去起诉他,可以诉讼保全其财产,最后执行他。他如果老赖,法院就给她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如果拒执情节严重的,可以司法拘留他 ,直至判他个拒执罪,最高刑期为三年。但如果他真的没钱,那神仙来了也没法子,法院说这叫执行不能。
至于说上门讨债肯定是可以的,求求他,诉诉苦,甚至吓唬吓唬,都可以。但是不能赖着不走,或者骚扰、威胁、打骂他,现在超过三个人登门讨债,有人身威胁行为,情节严重的有可能定成恶势力。由于公民住宅受法律保护,所以专门有个罪名叫非法侵入住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你看看,这欠债的真成了爷爷动不得了。
所以,首先借给别人钱要做好他不还你的心理准备,要有心理承受力,借钱要慎重,要看人品,要看偿还能力。如果是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债务,比如说两人做生意,他欠了你货款,这就是自己疏于防范风险。总之一切用法律手段是最高明的上上之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故进入他人住宅,应算私闯他人住宅,情节严重者应负法律责任,或以盗窃未遂罪论处。。。讨债算无故入侵民宅吗?当然不算,讨债私入他人住宅,合情合理合法。债权人通过电话和通信工具要求债负人还钱,在没有结果的时候必定上门讨债,受不受欢迎必入进入住宅,债权人具有口头协议、借条或其它凭证。债权人有权力要求债负人到期限了必须还款,或下最后通牒。即使债负人不欢迎不允许债权人进入住宅内,债权人强行入债负人住宅内要求解决债务问题,都不算违法。但债权人不得侮辱债负人,不得有暴力行为,不得损坏债负人住宅内的财务,否则是违法行为。债权纠纷也一定不是小数目,几十元几百元也不用大费周折或法庭诉讼。债负人借钱时肯定去过债权人家里,不可能在公共场所完成债务协定,如果债权人私自到债负人住宅算私闯民宅,算违法行为,哪债权人有什么办法才能要回借款?有时上诉法庭也不一定有效执行。债权人打电话不接,上门讨债不允许,这就助长了老赖的歪风邪气,反正是拖,有钱也不给,看你拿他有什么办法。。。过去几十年里,债权人到债负人家讨债,不拿钱不走人,同吃同住。是债权人也有他的特别难处,债负人被逼得没办法也尽量想办法妥善解决。有关部门只是解决协商,不强制干预债务问题。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于情于理只有债权人和债负人妥善理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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