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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吗?被告不遵守,原告该怎么办?
调解书,法院,当事人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吗?被告不遵守,原告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法院调解书也可以说是调解协议书。
2、可以,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
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方签收调解书前,随时可以反悔,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判决。签完调解书后,法院确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调解书上的内容虽然是原被告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并非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断。但经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经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调解书中的被告不履行调解书上的内容,原告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没履行,你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能算协议书,若被告不按照执行,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和法院达成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不能上诉,因为这个调解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按照调解书执行的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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