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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找不到了,法院能判离吗?
女方,法院,文书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找不到了,法院能判离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找不到女方,能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起诉离婚,提出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你们现在必须是合法夫妻,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当今社会,离婚是非常普通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婚姻的存在,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久了,慢慢的把自己打磨成了最适合对方的那一个人,不可能再去习惯任何一个人。当你年纪越大,这份信任就越值钱,越珍贵。等老了的时候相互陪伴,相互支撑,这就是婚姻存在的意义。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因为各种原因已不再适合在一起生活了,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但是,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特别规定: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您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您满足以上条件,即可携带起诉状、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找不到了,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最后再奉劝一句:夫妻本是同林鸟,茫茫人海中能走到一起不容易,最好别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夫妻关系确定破裂而且没有挽回的希望,单方面要吧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发出通知,让对方限时应诉,
如果对方不按时应诉,又没有正当理由,或者人间消失,法院会做缺席缺决,只要没有财产纠纷以及抚养权的争议,一般都会按起诉者的诉讼意愿判离,但是,判决一般会在三个月后生效。
在此期间,对方可以上诉。如果对方上诉,上级法院会启动新的审判程序,最终,上级法院会重新判决或维持原判。若维持原因就不影响三个月的时效,若时重新判决,双方在场就可以立即生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方下落不明,如果一直找不到女方的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诉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里有相关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受理夫妻一方失踪,一方申诉离婚的案件的,这个时候法院会对女方发送诉讼文书,即便法院并不知道女方身在何处。那么,你也许就会问了,女方都收不到诉讼文书,这样又有什么用呢?
要知道,在民事诉讼法里已经对这类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法院没有办法把诉讼文书送达女方手中的情况下,即使诉讼公告最后没有被女方收到,在法院发送诉讼文书的那一天起算,在60天以后,法院会认为诉讼文书已经送到女方手上了,也就意味着法院会认为女方已经知道了她要出庭这个离婚案件了。之后如果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了,女方又没有出席是会按缺席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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