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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单位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只发0-400元左右,是否合理?有何依据?
工资,病假,工龄住院期间单位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只发0-400元左右,是否合理?有何依据?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沈阳2013年5月入职,2016年9月因肺结核住院治疗至2019年10月,期间有返工,住院治疗期间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到手0-400多元(2013年4月办理健康证明)现在处于医疗期,请问可以要求补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鱼”来分析:题主提得这个问题是关于住院期间的工资问题,其实就是医疗期的补助问题,下面如鱼给你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1、医疗期的补助费用该怎么计算?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就意味着,员工在医疗期没有重大过错,或者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是不能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这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机制,医疗期企业应该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
一般来讲,员工在单位工作的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可总结公式为: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之后为N+2,最长不超过24个月,特殊情形延长除外,N系指本单位工作的整年数。
那么医疗补助费该怎么样计算呢?
1)医疗补助费为6个月本人工资,重大疾病为9个月,绝症的为12个月以内。重大疾病、绝症的区分依据主要看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
2)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按解除前员工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需注意,一般解除前员工享受的为病假工资,该工资数额低于正常工资标准,但仍应以该病假工资为准,而不应按正常工资标准。
2、医疗期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打个比方,加入就按上海市来计算,今年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也应该发给你1984元,扣掉你个人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862元,你也还应该拿1122元,与题主所述的0~400元相差胜远。
所以,你现在的情况即拿到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应该首先向公司反映这一情况,如果公司不按照标准来执行,那么你有权进行劳动诉讼。大部分员工不懂法,所以企业就进行暗箱操作,能隐瞒情况的隐瞒情况,遇到懂法的员工,就按照标准来执行,这是典型的欺骗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触及到自己的问题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申请应有的权利。
以上是如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是@闫如鱼,职场小姑娘,欢迎关注我,见证职场小白的成长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喜欢我回答的内容,请记得点赞、评论或转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老朱来回答一下楼主的问题!
楼主没有说明你的工龄有多长了,但你强调了目前还处在医疗期!
关于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各地基本都一些地方性的规章制度,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本省的规定,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但是,五险一金的缴纳,有最低基数的规定,一般是当地平均工资的60%。
以上海市为例,2018年度的平均工资为8211元,所以2019年度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基数是4927,个人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合计为17.5%,每月个人应该承担的金额为862.23元。
2019年度,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即便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也应该发给你1984,扣掉你个人应该承担的五险一金862,你也还应该拿1122。
所以说,扣除五险一金后,工资只发0-400元,绝对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主这个问题,由于介绍不够详细,有些数据也没说清楚,很难就此来说是否合理,因此只能分具体情况来说!
为了让题主能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我将此问题分成:1、住院期工资发放的依据;2、结合题主和沈阳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这样两个大方面来解释,希望对题主有一点帮助。
一、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
①、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②、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③、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④、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⑤、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⑥、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例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6年8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8月15日至11月1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二、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在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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