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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吗?
遗嘱,继承人,财产房产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老人健在,其子意外身故,以前立的遗嘱还有效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下,这个遗嘱就已经失效了。
因为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都已经不在了,这个遗嘱自然没有办法履行,如果想继续订立遗嘱的话,那就让这个人再重新订立一个遗嘱,把遗产重新指定给其他的继承人。
如果没有重新订立这样的遗嘱,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同理,遗嘱当中不管是继承人已经死亡,还是遗嘱当中处分的财产不在了,都将会影响遗嘱的效力。所以遗嘱有时候不是订立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就可以放在那不管了,一定要记得及时进行更新。很多人,特别是财富很多的人每年都要重新订立他的遗嘱,就是为避免出现一些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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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产继承人死亡,遗嘱将失去效力。
1、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老人立下遗嘱,现老人健在,但继承人死亡,也就是继承的相对人没有了,继承人没有了,自然无法根据遗嘱进行继承。
2、代为继承不能适用。
代为继承规定于《继承法》的法定继承部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继承人的子女不能根据遗嘱继承其父母的份额。
3、老人所立遗嘱的房产继承人死亡,老人可以重新订立遗嘱,如果没有重新订立遗嘱,在其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遗产。
4、如果老人所立遗嘱的继承人还有他人,那么他人的遗嘱继承部分不受影响。去世继承人未能继承的份额在老人未做处理的情况下,将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题主邀请我回答此题。首先要了解遗嘱生效即继承开始。因此如果遗嘱人死于房产继承人之前,只要继承人生前沒表示放弃,应该说该遗嘱已生效,遗嘱里处分给继承人的房产已属继承人所有。继承人死亡,那么由遗嘱继承来的房屋与继承人的其它财产一并算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处分。如继承人死于遗嘱人之前,显然遗嘱尚未生效,那么继承人未能实际取得该房产,该房产还是遗嘱人的财产。遗嘱人可在生前重新处分房产,或重新遗嘱或遗赠。也可不处分,日后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选下一个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如果孩子是老人遗嘱中提及的财产受益人,那么这部分遗嘱无效,对应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执行。除非,在遗嘱中指定“后续继承人”,则按照遗嘱执行。这时候建议老人及时修改遗嘱
下面进行具体解释:
第一,遗嘱是否还有效
《继承法》规定,在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儿子是遗嘱的指定财产继承人,一旦儿子先于父母死亡,遗嘱中所对应的文字部分作废,所对应的财产部分(也就是原本儿子应该获得的财产)改为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实施;但遗嘱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建议老人重新订立遗嘱。
除非,老人在遗嘱中指定了“后续继承人”,也就是说,遗嘱如果约定“一旦儿子先于老人去世,原来本应该由儿子继承的部分,由指定的其他后续继承人继承”。这种情况下,按照遗嘱的意思执行。
第二,如何修改遗嘱
从形式来说
1、如果当时订立的是公证遗嘱,那么需要老人先去公证处撤销遗嘱,然后再重新订立。具体操作方法为:
第一步,老人必须亲自向原公证机构提交公证遗嘱的修改或撤销申请。注意,必须是老人本人提交申请,其他人不得代为提交申请;必须至原公证处提交申请。
第二步,公证员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当事人没有收到胁迫、欺骗。所以必要时,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交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鉴定。
第三步,公证员会询问确认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的原因。
第四步,老人重新订立公证遗嘱或其他形式的遗嘱。
2、如果当时订立的是自书或代书遗嘱,那么老人重新写一份,原遗嘱就直接作废。
从内容上来说
如果老人想将原来给儿子的财产给到孙子或孙女,或者给到儿媳,这些都不是《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这种方式叫做遗赠,在订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遗赠的遗嘱容易在后续继承过程中发生争议,所以在订立过程注意保留必要的证据,比如:笔迹样本、视频、录音录像、照片等。
2)《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必须在得知自己受遗赠之后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否则即视为放弃。注意,“表示接受”这个动作应该通过“签订接受声明”的方式进行,同时最好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觉得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对整个过程的合法有效性没有把握的话,也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出具《接受遗赠公证书》。这样更万无一失。另外,如果受遗赠人是孙子或孙女等未成年人的话,需要由其监护人(也就是母亲)代为”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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