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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待命,死在值班室,算不算工伤?
工伤,工作,事故24小时待命,死在值班室,算不算工伤?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保险(586号文件)》规定,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突发疾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也不是他擅离职守造成,意外在值班室肯定属于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算啊只要在单位就算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题主问的是在24小时待命,这应该是根据领导安排或者是工作要求所做,应该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问题,这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应该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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