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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和私企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国企,私企,企业国企和私企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除以上特殊规定以外的问题,则适用公司法的一般规定。
※※※【私营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类型
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即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
(1)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定的企业债务,由特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定责任”:
(1)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类型
(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公司法》并未要求“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为中国公民”。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要视其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
2.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募集设立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不区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通常受法律或章程限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这里的区别
1.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有限责任公司)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2)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临时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肯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虽然在5人以上但已经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也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部分监事不行)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部分监事不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如果该公司只设立1名监事,该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1/3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国,一个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7呵呵呵国企咋干都是赔,私企咋干都挣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是福利与待遇,一个很抠门是私企。一个比较公正有话可说可谈,有补偿款,安合同文本办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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