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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销售的加了8个班(约56小时),加班费按完成率给,合理吗?
销售人员,工时,完成率做销售的加了8个班(约56小时),加班费按完成率给,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做销售的加了8个班(约56小时),加班费按完成率给,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按完成率算比较科学 归纳以下几点1:效率 2管理 3:价值 具体请看视频 希望你们喜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板就是理!想有理、当老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从销售人员的工资核算方式来剖析,销售人员是否有加班费,或者说销售人员加班费是否按照完成率来核算,所以说,关键在于销售人员的工资核算方式。
一.公司销售人员的工资核算方式一般有哪些?
一般公司为了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般才采取基本工资+提成+其他福利政策的方式来核算工资,基本工资的设定主要为了满足销售人员日常生活的需求,解决销售人员食宿的后顾之忧,基本工资一般都是有保障的,当然,有的公司由于业务开展的方式不一样,就有可能有话费补贴.出差补贴等等各项补贴,由于这些费用对于销售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负担起来有不小的压力,一般都由公司来补贴,一般的公司是不会要求销售人员加班的,因为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只要出业绩才是正道,对上班时间也不会像其他部门要求那么严格。
我举一个案例:我们公司有个销售人员,他经常都在外面跑,在公司一个月也就呆7-8天,一般有客户下订单了或有客户要参观工厂,他才会回工厂,其他的时间都由他自己来支配,他每天通过电话或微信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和登记考勤,基本工资也就3000元/月,但是他每个月的提成在20000-30000元左右,其他的福利包括社保是由公司代买的,话费补贴每个月200元/月,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二.公司销售人员的加班费按照完成率来算是否合理
一般公司对于销售人员不要求加班,对上班时间要求相对比较宽松,不需要您每天都必须到公司报到打卡,只要您能出业绩就可以,所以说销售人员只有出业绩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至于您白天去拜访客户还是晚上去拜访客户,只要让客户下单就可以,跟您是否需要加班没有关系,所以说,销售人员是没有加班费的,只要销售提成或者销售的绩效工资,比如您说的完成率,才是您的主要收入的来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销售的工资结构一般为:基本工资+业绩提成+超额奖励,基本工资的存在一般是用于计算“五险一金”的基础参数:
1、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销售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加班工资”的。销售的考核指标就是“业绩”,没有“业绩(功劳)”,也就不会有“收益(苦劳)”。
2、从销售岗位的职责、工作特性看,销售的工作时间并不是常规的“8小时五天工作制”,可以说“时时在上班、也时时在休假”,销售人员的工作时间是由“客户”决定的,所以销售员仅有在“奔跑中”,而没有“加班”一说。
销售工作,是 一个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业绩才是每一个销售人员的目标,要记住,每一个销售人员都是“时时在工作”,如果想“朝九晚五”,那就千万不要做“销售”。
加油!奔跑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看到3个关键词“销售”“加班”“完成率”,岗位性质会带来什么?什么是加班?完成率和加班的区别?
一、第一个词来看——销售
您需要看看当初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你的工时制度的属性。一般分为2种:
1.标准工时制度
2.特殊工时制度
因为看到你的职位是销售,根据工作性质的需求,一般公司会把销售列在特殊工时制度中。
特殊工时制度分为: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缩短工时制。
二、第二个词 ——加班
就上述我们展开了说。
1.标准工时的制度的加班
适用于劳动法规定
第36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劳动法第44条 给加班规定了报酬限制,工作日加班不低于合同工资的每小时的1.5倍;周末加班,不能安排换休的,给不低于合同工资每日或每小时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资的3倍。
2.特殊工时制度的加班
1)综合工时制
综合工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一般计算工作时间是以一个周期为单位,比如:“月”“季”“年”。在一个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相同的,不视为加班。
划重点---就是说 比如你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6小时,那么周六你也是工作6小时。周末休息一天,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是加班。在综合工时制中,没有周末加班,在一个周期范围内,你的工总工时不超过法律规定,不视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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