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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有过夫妻生活,对胎儿发育有什么害处?
性生活,胎儿,孕期怀孕期间有过夫妻生活,对胎儿发育有什么害处?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其实,那种因为担心性生活对胎儿不利而不敢过性生活,以及认为性生活对胎儿没有影响的想法都是片面的。在孕中期三个月双方是可以适当过性生活,而且要动作轻,浅进入,注意别压着肚子就可以了。
怀孕后的部分妇女,由于早孕反应强烈,或者对胎儿的健康心存顾虑,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性欲低下,甚至短期的性冷淡现象。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怀孕后的性生活可能还有很多的优势。这是因为,一方面,怀孕后的性生活再也不必为了担心不小心怀孕而再感到紧张焦虑,从而提高了性感受。另一方面,由于怀孕后激素水平的变化,使得孕妇的生殖器官充血,阴道变得湿润而容易进入,对性刺激也会更加敏感。所以,部分孕妇在怀孕期间的性要求可能会表现得更强烈一些,性感受也会明显高于非孕期。
但要注意,妊娠头3个月及最后2个月需禁房事。妊娠初期,胚胎正处在快速发育阶段,胎儿与母体的连接(胎盘)还不十分强韧,性生活等外界刺激易诱发子宫收缩而导致流产。在妊娠后期,尤其是怀孕36周以后,随时可能出现分娩征象,性生活时阴茎对子宫颈的刺激以及精液内的前列腺素造成子宫收缩,从而易引起早产、子宫出血或感染(产褥热)。妊娠的其余月份是可以进行性生活的,但是性生活的频度和强度也要有所节制,以每周在2次以内为宜。且性生活前要认真进行局部的清洁卫生,避免因性交而诱发宫腔感染,危害母胎健康。性交体位宜取女方上位、前侧位为宜,以免造成对子宫的直接刺激。性生活中动作应避免剧烈而宜轻柔缓慢,以免动了“胎气”,刺激子宫诱发流产或早产。此外,以往有流产、早产史,患有高血压、前置胎盘、胎膜早破、心脏病及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高龄孕妇,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孕育,整个孕期均应避免过量性生活。
1.过去曾有流产的经验:如果准妈妈过去曾经流产过,那么医师会建议孕妇怀孕前几个月最好禁止性生活,直到流产的危险期过去为止。
2.已有流产的威胁存在时:如果准妈妈在性交当时或之后有阴道流血的情形,或有下腹疼痛的现象,应找医师检查一下,若有流产的迹象,应暂时停止性生活 3.准爸爸患有性病:性病的病菌会在性交时传染给孕妇及胎儿,因此在彻底治愈之前,应禁止性生活。
4.准妈妈阴道发炎:在性交时会将病菌传染给胎儿,因此在彻底治愈之前,应禁止性生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三个月是胎儿扎根时期,千万别有性生活,3456可以适当性,但是不能太激烈,789拒绝性行为,你看你是哪个时期,对症看情况,有问题及时去医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容易早产或流产2.胎膜早破、胎盘过早剥离等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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