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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离婚,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大家怎么看?
婚姻,不负责任,孩子只要离婚,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大家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只要离婚,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非常认同这个观点,大家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离婚,就是不负责的行为,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为什么呢?因为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年代下结合的婚姻,婚前男女都互不相识,女的足不出户,都很少有人离婚,婚后女人相夫教子,操持家务,相伴到老。如今的婚姻,都是在男女自然接触,相识、相亲、相爱,有的还要通试婚一年半载,才走进婚姻殿堂。婚前恩恩爱爱,信誓旦旦,男的非此女不娶,女的非此男不嫁,父母出面干涉,年轻人以从此不进家门要挟父母,逼父母认可,他们认为不适合的婚姻。男女双方都是爱屋及乌的心态,对方的缺点,都是优点,怎么看都舒服。结了婚,尤其是有孩子,为了油盐柴米,一日三餐,和小孩成天吵闹不清,反正男女双方在对方的眼里一无是处,谁劝都没有用,父母劝过,他们一句话把父母顶得死死的:除非我死了,就不离婚,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还保了娘娘太子。就这样婚姻解体了。他们首先结婚就没有想清楚,对结婚后如何生活下去就没考虑,持不负责的态度,所以离婚就更不负责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是女人或者是你女儿,被家暴了,你也要坚持不离婚的观点吗?被打死打残也要坚持你的所谓的负责任吗?什么事都不能一概而论。何况离婚还有主动和被动之分呢!被第三者挖了墙角,你还要赖着不走不离婚?太有意思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离婚,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不认同。
婚姻不是因为责任而组合到一起的,人应该有责任心,但是别拿不负责任来定位离婚。
夫妻之间因为三观不同,没有了感情,在一起生活形同行尸走肉,只是为了应付对方而存在,选择离婚,让彼此有一个新的开始,这是不负责任吗?这是为了彼此的好负责任。
家庭里出现了家暴,不管是男女哪一方,饱受施暴者带来的痛苦,精神承受着折磨,选择离婚,是一种解脱,这是不负责任吗?这是为了一方不再收到欺压负责任。
爱情是自私的,因为其中一方出轨,彼此无法忍受离婚,只能说出轨的那个人对婚姻不负责任,对爱情不负责任,离婚恰恰是负责任的行为,彼此没有纠葛,各自安好。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离婚的结局自然是夫妻二人彼此都有一个新的开始。
总之,只要离婚,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不认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对这个观点持有不同的看法。
离婚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过程,但是离婚被后的矛盾确确实实是很复杂的。
一:因有外遇家中平静被打破导致离婚
我有一个非常好的闺蜜,结婚十年,孩子八岁,是一个充满欢乐的幸福家庭。
闺蜜和她先生是大学同学,两个人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收入拿的都是年薪,在这个家庭里,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时间,高工资必然要有高的付出,闺蜜是整天开会学习外出。
出事的前一年,公司有一个出国学习的机会,她回家和老公商量,是否要争取这个机会?老公说:如果能出去当然是好事,现在竟争如此激烈,出去深造对将来的事业发展前景也是有好处的。还补充说了一句就怕你一人在外太辛苦了。
就这样闺蜜争取到了这个名额,别提当时有多开心了,当时看这是一个正确有利于事业发展的选择,要出国前的几天里应付着亲朋好友的请客吃饭送行。
记得我没有请好吃饭,只是二个人单独去咖啡厅聚了聚,海阔天空的聊着,我还特别的问了她走后家里和孩子是如何安排的。又真真假假的说:你放心孩他爸吗?
闺蜜坚决肯定的说:一百二十个放心,还把他的优点好处举例说明了很多。
一年回来后,老公已心有所属,闺蜜想着她不在家有情可原,只要和那个女的断了,她可以不计前嫌,毕竟相识十多年了,又有孩子。
出轨这玩意,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你想断了就如戒大烟一样难。
最终闺蜜提出离婚,难道这也是不负责任吗?
二:家庭中出现家暴必须勇敢的站起来!
我一同学在机关上班,人很好就是性格软弱些。
改革开放了,她老公选择了下海挣大钱了,自己开了公司做化妆品生意。难免公司会有个什么对外接待的工作,请了一个公关美女外兼会计的活,一来二去有了贼胆又生出贼心,当我同学知道此事到她老公的公司去“探望”时,正好看到她老公对会计怜香惜玉的一幕。
从此老公非但没改,还变本加利由骂骂咧咧上升到打的阶段。
我对同学说过:我就不明白,你一个公务人员为什么要受这样的窝囊气呢?
回答我为了儿子,也只能是一声叹息。
日子过的只要三言二语不和,就拳打脚踢,二周一小打一月一大打,从不间断,同学也从不还口,大概也无力还口了吧。
在一个夏日的晚上,我打同学家坐机电话找同学,是她老公接的,当我说请喊我同学接电话时,他告诉我同学到他弟弟家了。
这一次下手太狠将同学腿打折了,同学父母不在了,拖着折了的腿下楼要了车去到了弟弟家。第二天在弟弟陪同下去医院打了石膏。
这一次同学心灰意冷,什么都没要,净身出户只要离婚。
难道说这样的善良为了孩子、在忍无可忍、人身得不到安全的情况下离婚,也叫不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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