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单位职工醉驾会被开除吗?
单位,规定,事业单位单位职工醉驾会被开除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年9月,我们县档案局的张副局长醉驾被交警当场查获。他后来怎么样了呢?会不会被开除公职呢?
单位里的职工醉酒驾驶被交警查到了,会不会开除呢?其实,这个问题,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那天是星期六,张副局长一个人开车去市里办点私事。下午六点多,差不多回到县城的时候,他的一位朋友打电话约他吃饭,还说他们已经在包间里了。
朋友告诉他,吃饭的地点就在离他家不到500米的一家东北饺子馆。张副局长对那家饺子馆比较熟悉,它就在大马路边,马路边上有画好的标准停车位。
张副局长想,时间也不迟了,而且朋友已经在包间等自己了。如果自己先把车开回家,再走路过去,时间又得耽误半个小时左右。况且,车子就停在马路边的停车位里很安全,自己可以喝了酒之后走路回家,第二天是星期天,再去把车开回家也可以。
中间的环节不必要说太多,总之,张副局长喝了不少酒。据后来传出的消息是,大概喝了六七两的白酒。其实,喝六七两白酒,对他来说不算多。所以,也没有醉的感觉。
酒局散了之后,时间大概是晚上的八点半。张副局长也按自己的设想去做了。和朋友道别之后,他选择走路回家。
有事些就是很巧的。张副局长刚走路进入自己的小区,手机响了。他摸出手机,一看是妻子打来的。
在电话里,他妻子问他回家了没有。最主要的是,他妻子问他,手表修好了没有。
这时,张副局长才想起来。自己去市里办事,其中最主要的一件事之一就是帮妻子修表。
可是,那块修好的手表连带盒子,在车子的扶手箱里。
张副局长回想了一下,自己沿着马路走路回家,没看到有交警查酒驾。于是,他又原路返回,他要走回去拿表。他想,反正没交警查酒驾,随便把车也开回小区算了。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巧合的事。就在张副局长返回开车的时候,交警出来查酒驾了。按照张副局长自己开玩笑说的:“好像这次出来查酒驾,就是针对他似的。”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副局长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行政拘留10天。
交警把案件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后来,张副局长被免去了副局长职务,还被严重警告处分。
有的人可能感觉到奇怪:怎么不开除公职呢?人家有相关的规定,受到刑事处罚的必须开除公职。而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答案有了:单位职工醉驾不一定会被开除。关键点就看这位职工,因为醉驾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醉驾职工是否会被开除取决于公司,因为如果员工醉酒驾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公司是有权开除员工的。
【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
并且这种开除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的,属于0成本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是由于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醉驾的规定】
需要区分酒驾与醉驾的区别:
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
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一篇:当归可用根种植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