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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你读过什么书?给你带来了哪些启示?
自己的,刑罚,这是今年你读过什么书?给你带来了哪些启示?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令我感触邪恶一本书是《百年孤独》,这本书曾经断断续续读过2次,最完整且认真读完的一次是在最近。
每个年龄段读该书所体会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读该书最大的启发是寻找到生存的一丝真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趋势为王告诫我不要炒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近读过《白说》一书,在这个喧嚣的时代里,求索取得,人生所彼。我最喜欢的就是“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这八个字了,生死不过如此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论犯罪与刑罚
1.历史上任何最新的酷刑都从未使决心侵犯社会的人们回心转意。
2.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
3.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
4.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清除业已犯下的罪刑,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5.仁慈是立法者的美德,而不是执法者的美德,它应该闪耀在法典中,而不是表现在单个的审判中。
6.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为了摆脱对一次罪行的刑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刑罚最残酷的国家和年代,往往就是行为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
近些年我们国家恶性案件频发,“蛇蝎美女劳荣枝”“浙江乐清滴滴顺风车杀人案”“昆山龙哥反杀案”以及大量的拐卖儿童的案件屡见不鲜。因此我国群众对犯罪分子深恶痛绝,极其迫切希望惩戒犯罪者。因此每每听闻公安机关抓获某某嫌疑人,网络上的声音几乎一边倒的都希望对其施以极刑,凡辩解者都一律从重,嫌疑人为自己辩解上诉就是对抗司法,负隅顽抗。而一旦出现冤假错案,民众又一边倒的要严惩执法人员,殊不知当初喊得最响的要惩罚嫌疑人的也是这一批人。
民众们惩奸除恶的心理可以理解,但是不乏网络喷子,为骂而骂,把自己生活中的不满施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而且现代司法的公平不再是我们群众心中的那种青天大老爷时代。要记住,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人无完人,制度才是最可靠的。公安负责侦查,检察机关负责起诉,法院负责审判,律师则负责辩护,各司其职,才会真正的公平。其中由于国家机关掌握大量社会资源和公权力,我国法律赋予了律师很多的特权,其实不单单是我国,西方国家更是如此。
以下我想说明几个大众容易不理解的法律常识。
1:为什么所以所有的嫌疑人的面部都需要打马赛克?因为警察抓到嫌疑人也未必就是真的犯罪者,如果警察抓的肯定没错,那还需要审判吗?
2:为什么律师要替坏人说话?因为警察有可能抓错人,也有可能滥用职权,也有可能渎职犯罪,不要反驳我这一点,如果警察是绝对的好人,就不需要走审判程序了。
3:为什么我国法学界一直不提倡对恶性犯罪比如拐卖儿童犯罪施以极刑?因为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苛刻性,而在于不可避免性。单纯加大刑罚力度不能降低犯罪率的发生,而要从执法上入手,典型例子:印度关于强奸罪的刑法规定苛刻至极,但是印度首都却被称为强奸之都。
4:为什么不能轻易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年龄?前者我已经大致叙述了,刑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超过这一原则的行为都是暴虐的,因为这样的行为蕴含着复仇的理念。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苛刻的刑罚并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很多人会问那被害人的权利怎么保障?只能说很遗憾,现代刑法不鼓励同态复仇。所以这也是我国法治之路艰辛的一点,我们传统的思想就是“欠钱还钱,杀人偿命”,我个人也不反对这一点,因此会引申一个问题,我国死刑的存废问题,这一问题这里不再过多讨论,我的观点是我国目前不能废除死刑,但我国最终也会废除死刑。
感谢各位看官姥爷能看到这里,放一张美图放松一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读了《世说新语》。书中的典故给人以启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生活的无字书。事非经过不知难,身体健康数第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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