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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
损失,违约金,当事人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能否与损失赔偿一并适用,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二者并不矛盾,违约金请求权和损失赔偿请求权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两者之间虽然具有相似性,但也存在差异,违约金的约定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价值,而约定损失赔偿仅是为违约行为发生后方便计算损失赔偿数额,不具有明确的担保合同履行之意义。违约金的支付理论上仅需存在违约行为即可,而约定损失赔偿由于其本质仍是一种损失赔偿,因此应以存在损失为前提条件,虽然这个损失的具体大小和数额无需当事人证明,只要其所受赔偿的总数不超过其实际损失即可,即法律确立的违约损失全部赔偿原则,不必拘泥于赔偿的名目,而仅需关注赔偿是否弥补当事人的全部损失以及是否使其获得额外利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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