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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给别人抵押有什么危险吗?
合同,抵押权,房产证房产证给别人抵押有什么危险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事还不了债,就会优先执行抵押物拍卖后用于还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当于给别人担保,出了事情,你得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叫不动产登记证,如果有协议(合同)明确说明房屋证照抵押给对方,那么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非房屋所有人单凭拿着不动产登记证,视作无效。还有一种情况,不动产登记证上他项权证可以作为抵押的方登记证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只是单纯的把房产证那给别人一点意义都没有,这种证件没了转身就可以去房产部门去补办。如果这个行为配合其他的例如协议,合同之类的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这种行为还是慎重为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如果房产证确实是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应当是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你到房管局挂失也不能补办。 2、“如果邻居还是一直不返还我父母的房产证,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以此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这要看怎么说,如果当初是你父母知道对方贷款用还自愿借出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你父母想要回房产证就很难。 (2)如果有证据证明不知道邻居是去贷款、是被邻居欺诈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出借合同、让邻居返还房产证或是赔偿损失。 (3)还有,十五年前的事情,应该是早已超过了时效:如果想以欺诈为由起诉,应有证据证明你父母知道邻居用你们的房产证去抵押贷款距现在还没有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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