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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业委会在选举新一届的业委会成员时造假,应该怎么办?应该去哪里反映?
业主委员会,业主,业委会有的业委会在选举新一届的业委会成员时造假,应该怎么办?应该去哪里反映?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的业委会在选举新一届的业委会成员时造假,应该怎么办?应该去哪里反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些问题扯得清个屁,基层选人民代表,选村组长造假的多得是,有好多扯清的?莫说小区选什么业委会?更无组织保证可言,很容易给自私自利,违法乱纪,投机钻营的人钻空子,特别是以后业主们对这些低素质的业委会成员们更难监督控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票造假,你可以找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根椐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合法权益”不仅包括侵害业主的实体权利,也包括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如果原业委会拒绝核查选票,业主可提起诉讼。
2、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应当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本身没有缔约能力,其订立合同是执行业主大会的缔约能力。业主委员会的登记是行政管理措施,不是影响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的要件。业主委员会的设立有瑕疵,则会影响业主委员会的缔约能力。未经合法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等于未取得业主对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授权,其对外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事后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的业主追认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
3、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关系有不同的地方,且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公共利益,类推适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社会效果并不定好,因此,未经合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其对外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凡是事后没有取得多数业主同意的,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快取销物业这个祸国袂民的组织,由社区代管小区,什么乱糟事全没了。真是吃饱了,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票造假,你可以找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根椐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合法权益”不仅包括侵害业主的实体权利,也包括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如果原业委会拒绝核查选票,业主可提起诉讼。
2、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应当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本身没有缔约能力,其订立合同是执行业主大会的缔约能力。业主委员会的登记是行政管理措施,不是影响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的要件。业主委员会的设立有瑕疵,则会影响业主委员会的缔约能力。未经合法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等于未取得业主对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授权,其对外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事后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的业主追认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
3、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关系有不同的地方,且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公共利益,类推适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社会效果并不定好,因此,未经合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其对外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凡是事后没有取得多数业主同意的,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的业委会在选举新一届时造假问题,一般采用投诉的方法,投诉可实名投诉也可匿名投诉,投诉的渠道主要是社区、街道办事处、市(区)住建局物业科,党员造假也可投诉到纪检委。
对于业委会成员造假投诉,主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成员条件为主,一般有以下关键条件造假不能进入业委会:不是业主、有前科、工作和生活作风严重不正、对社会不滿分子、有明显个人或小团队私利因素。
投诉要注重证据,主要是书证,旁证,录像,录音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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