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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工资,劳动者,加班费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个小学毕业的,同时也是扬州人!我就想问下紧急情况是针对个人的还是公共情况发生的事件?工厂和工人之间应该适合用行政法!而不是用民法来执行!扬州法制一年不如一年!强拆公司大摇大摆!顺便鄙视下这个法官!严重怀疑是不是个关系户![酷拽][酷拽][酷拽]建议当地法庭让他多多加班[捂脸][捂脸][捂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忘梅止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社保达人liya,很高兴跟大家探讨这个问题,点击头像关注我获得更多社保知识,因为了解所以获益!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首先要看您单位执行什么工时制度,如果标准工时制度就是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天工作五天这种的话,那么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是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1.5倍,周末公休日加班是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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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具体而言,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优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写的再细没用,落实才是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u003c1\u003e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①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③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u003c2\u003e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资: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劳动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第①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第③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u003c3\u003e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不适用《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u003c4\u003e计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加点工资的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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