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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被埋男婴获救后,父亲登门欲领回,救助者暂未同意,称“谁来抚养听政府”;民政局:你不符合领养条件。你怎么看?
孩子,婴儿,男婴莱芜被埋男婴获救后,父亲登门欲领回,救助者暂未同意,称“谁来抚养听政府”;民政局:你不符合领养条件。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无罪;2,遗弃罪;3,故意杀人罪。要待公安机关最终结果定性。
孩子救活男婴父亲上门磕头要人,并带3万元感谢费被拒。或许某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意识到严重性及后悔。但法律上已丧失继续抚养权。民政局拒绝符合法规。
男婴现由泰安市儿童福利院代养。具体由谁抚养待公安机关最终调查情况和婴儿治疗情况而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埋小孩爷爷说,孩子得了严重的肺炎,家人以为死了,于是他就挖坑把孩子埋了。也许他没有埋太实在,孩子不但没被压死,还被别人救活了。事后,父母除了感恩戴德之外,理所当然应该把孩子接回家。民政局有什么权利拒绝孩子父亲的要求呢?太不近人情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他们的孩子已死埋了,现在的孩子是死而复生的重生孩子。如果让生父领回去再埋一次。?虽然有血缘但巳失去了致亲该有的责任。所以生父不能领回小孩,但要出扶养费。虽然美国很多东西我不认同但对养小孩的法律我还是有80%的认同的。坚决不能让生父母领回,只有探视权,拿出扶养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埋男婴有这样的父亲是最大的不幸,被这样的父亲抚养也不会有好的结果,应该找个靠普的束抚养这个最不幸的男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领回家抚养,但是不是你简单的说领回就领回,最起码你得把孩子的治疗费还给人家啊,人家不是慈善机构,五万块不是大风刮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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