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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建筑施工安全?
安全,作业,施工现场怎样做好建筑施工安全?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到项目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七、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
2、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三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和安全部各执一份。
八、工作许可证管理制度
工作许可证申请前,提前考虑周边的环境、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合格性、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分包主管人员提出申请,项目部授权人才能签发出工作许可证。九、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分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重大危险源必须公示公告,网上申报及向公司上报。
2、项目实施前,完成项目危险源识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并建立危险源审批流程。
十、临时用电验收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
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2、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十一、中小型机械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含电缆、电箱)进场必须要经流程验收,验收要有验收记录和验收人员签名,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
2、使用前报审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现场验收表;大型设备使用前报审出厂合格证。
十二、大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项目应设专职机管员。
2、进场的大中型设备应性能良好、质量合格,购买的设备要有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关键部件的质保书等。
3、需要租赁设备时,要选择有机械设备出租资质和一定的设备管理能力的企业。
租赁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及相应部件的质保书,所有上述的证件都应提供一份复印件上报总包,同时要与租赁单位签订详细的设备租赁使用合同。
4、机械设备进行安装、拆除时,必须要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安装、拆除前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安、拆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方和被交底方的签字记录,安、拆专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机管员现场监督作业。
5、设备安装、拆除时,必须是有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作业。设备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检测单位,出具检测合格证后总包、监理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并签字报监存档。
验收的内容包括软件和硬件两部分:
软件: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租赁设备需有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硬件:设备的机况、机貌、设备的技术性能、设备的金属结构、动力装置、电气装置及安全装置等。
附表8--机械设备检测时间表:
6、设备正式投入运行时,要悬挂验收合格牌、准用证(检测合格证)、操作规程牌、岗位责任制牌、定人定机牌、限载牌(塔吊要悬挂“十不吊”牌)。
7、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效联络通讯工具(对讲机等)。
8、设备要有安全保护装置和夏季防雷措施,各种限位、防坠装置要安全可靠,严禁安全装置失灵、失效投入运行,防雷接地要接触良好。
9、设备要有专用电箱专向供电,不得挪为他用,设备和电箱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尤其是设备的接地保护的对地电阻必须符合制度。
10、项目部应对大型设备的安全装置、结构部份、机构部份、电气部份等危险组件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11、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及设备的保养要求,严格按要求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现场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并保存好相关的设备保养记录。
12、对于日常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专业单位及人员到场进行检修,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故障排除,保证现场的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并将相关维修记录保存好。十三、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管理必须建立责任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并建立义务消防队。
2、施工平面布置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器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4、易燃易爆危险口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6、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过程中,临时消防设施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7、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8、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
9、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10、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11、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13、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四、基坑开控和支护管理制度
1、深基坑开挖时,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2、开挖前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认地下设施的具体位置,并提前至相关部门办理开挖许可证。开挖许可证应放在具体的施工部位,以备相关人员的检查。
3、挖机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指挥人员,指挥人员需穿戴反光背心。
4、开挖时,必须在基坑边1.2米的护身栏杆,防护栏杆必须刷黑黄漆;基坑边2米内严禁堆放材料或物件。
5、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槽、坑壁上攀登上下或直接跳下;间歇不得在基坑、坑坡脚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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