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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除部分工资按季度考核后再发放,是否合理?
工资,劳动合同,劳动者公司扣除部分工资按季度考核后再发放,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扣除部分工资按季度考核后再发放,是否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否合理要看这部分工资在其工资结构上、以及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情况。
首先,劳动法不允许压工资,必须当月工资次月结算。但是劳动法规定的只是工资,也就是你和企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部分(包含绩效)。
但是是这个工资以外的比较年中年终奖金、其他额外福利性奖金,或者没有明确在劳动合同中的津贴奖金则是企业视自己情况发放的,甚至不发也是可以的,因为没有在合同要约中体现。
所以得先明白这部分季度考核的工资是工资中的一部分还是企业定义的奖金,你按照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来看看,如果约定的金额每个月都有发放,那么季度考核的部分就是合理的,否则就是违规的。
其实很多企业操作上都会用这个擦边球的方法,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都签比较低的金额,甚至是当地最低工资保障(这样不违法),实际发放的金额是双方面试约定的金额(这点不含糊),但是企业则可以在里面做手脚,比如用作考核做不好被罚款、延长发放时间(年底发之类的)、或者巧立名目算作加班费(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要求996)。
所以看清楚劳动合同是关键。
以上观点,请参考。 还请不吝点赞关注,给你更多职场方法论。 十四年职场摸爬滚打经验,职业生涯咨询师、管理咨询师,职场老司机,用过都说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绩效工资缓发的属于常见情况,是否合法?个人觉得有几个关键点。
一、合同是否有约定?
劳动合同的内容提现了企业与劳动者的意愿表述,劳动合同具有契约精神,既维护企业权利也保护劳动者权益。
二、扣去缓发部分余额有多少?
单位可以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但是也要考虑员工实际生活需要。按照工资支付条例的精神,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绩效考核及缓发制度是否履行民主程序?
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要遵循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公式告知的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不是不发,有制度规定的缓发是普遍存在的,在金融行业尤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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