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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唯一的房产是否可以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被执行人,房屋,住房“老赖”唯一的房产是否可以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老赖”唯一的房产是否可以处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被执行人(老赖)的唯一住房可以处置,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即: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对此类问题进一步予以明晰。其中,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故,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存在唯一住房时依然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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