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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不做了,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雇主,关系,用人单位没签合同,不做了,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没签合同,不做了,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你说的情况是针对的是个人,还是用人单位。我只能分开来回答。
(1)如果你是为个人打工,那是雇用关系。
雇用关系中雇工与雇主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因而,雇用关系受民法调整,不受劳动法调整。因此,雇主不需要给雇工购买社会保险,只需要按约定支付报酬就行了。
支付报酬的方式可以按时计算,也可以按件计算,也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只要双方谈好价格就行。
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可以签订合同,也可以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的,如果发生纠纷,举证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不影响双方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你所说的没有签订合同,现在自己不做了,想结工资,你不能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只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
诉讼之中你必须要搞清楚雇主的身份情况,否则立案会碰到困难。然后你还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是按时计算报酬,你得证明你工作的时间段。证据可以是书证,也可以是人证,也可以是其他证据,比如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有一定的证据人民法院才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雇用关系诉讼还得注意你是否有违约行为,比如你承诺将雇主的某项工作作好,但因为你现在不做了,是不是会影响雇主,给他造成损失没有。如果因为你的违约给雇主造成损失的,依据民法的有关规定,你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是雇主违约给你造成损失的,雇主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法律上承认口头合同,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诉讼之时很难再现当时的真实情况,这就是你诉讼的困难之处。
(2)如果你是为单位打工,那你与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雇用关系相比较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主要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关系,有人身依附的性质。因此,用人单位要承担更多的人身依附关系的义务。比如,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需要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休息的权利,比如病假、产假、带薪年假以及加班补助等。
如果是劳动关系中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不是你的错误,用人单位应当按双倍的工资标准支付你的劳动报酬。所以你不用担心没有签订合同的不利后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是用人单位承担。
另外,你现在不做了,老板不给你结算工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且是免费的。你只需要提交你工作的基本证明就行了。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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