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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原承包地还属于自己吗?还能享受农村宅基地、耕地吗?
宅基地,户口,农村户口迁出,原承包地还属于自己吗?还能享受农村宅基地、耕地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既然己经不愿做农民了,己有能力进到城市生存了,那当然不再是农民了,承包地也因被收回自己原村,让没有多少承包地的人也承包交税交租,那何乐而为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都没有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你把农村户口迁移走了,就不在享有农民的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迁出所在地,已经证明你本人已不属于本地正规居民,所以你之前的农耕地以及宅基地都不再属于你,但是可以转给你的直系亲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迁出,承包地属于你不属于你与宅基地无关,至于你承包的地不属于农村组织成员的“人头地”,所以是享受不到宅基地和耕地的相关优惠政策补偿的。我的情况和你一样,但是可以继承家里老人的优惠补偿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有事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们的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
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如果你个人把户口迁出,但是妻子或者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农村宅基地他们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农村承包地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你还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出去,承包期内是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原则,所以说即使你迁出了,你的家人仍然可以耕种使用。
第二种情况:就是你们全家迁入小城镇,而不是大城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可知,这种情况,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现在非常鼓励城镇化,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全家户口迁入的地方是县级以下的城镇,在本承包期内,是允许你继承保留土地承包权,而你的宅基地,上面有你在农村时所盖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三种情况:你全家都将户口迁入了城市,成为了非农业户口,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你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当然会给予你一定的补偿。而农村的宅基地暂时不会被收回,这是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是你的,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你的农村房屋在这期间不能翻新、重建、修缮等。
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地还是自已的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可知:“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了,就不搬法律文章了,最简单的,迁出后,在法律上你就不属于本村居民了,所以你原有的承包地就归集体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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