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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原承包地还属于自己吗?还能享受农村宅基地、耕地吗?
宅基地,户口,农村户口迁出,原承包地还属于自己吗?还能享受农村宅基地、耕地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户口迁出,原承包地还属于自己吗?还能享受农村宅基地、耕地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规定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意味着,农村人的户口迁出后,可以继续承包经营原来的土地,同样也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国家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实际上是鼓励更多有条件有能力,能在城市里找到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村人进城落户。
但为了使这部分进城落户的农村人解决后顾之忧,在城里无法保障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还可以回到农村里种田种地,有宅基地可以使用,就出台了这样“带着土地进城”的政策。
这种政策作为一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导向措施,在当前情况下,无疑将会引导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城落户,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城镇化率,逐步过度到城乡一体化平衡发展。总体方向是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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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迁出,那么对于人来承包的土地以及正在使用的宅基地是否还对其拥有归属权呢?
其实就得看你户口迁出什么地方,因为不同的地方都会有相对性不同的政策。
延长土地的使用年限。
对于2018年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已经明确的规定再次延长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年限。
那么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对于农村户口使用的经营承包土地,再使用到2058年。那么这种情况看来这个时候即使你把户口搬迁出去也是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所以针对于长八土地的使用权,这个时候你就不用过多于担心,毕竟政策上面已经明确的规定,经营承包的土地可以继续使用。
享有原本应该拥有的所有的权利和享受各种各样的福利等等都是有的。
宅基地如何定义?
对于宅基地而言,我们如何定义这个宅基地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的使用方法以及使用原则都是源于农村户口才能够继续使用,如果不是农村户口那么将不再可以继续使用。
但是对于宅基地,你已经盖好房子, 宅基地上面已经有财产建筑,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继续使用。
对于宅基地而言,我们所了解到的是一直使用到我们房子倒塌,然后就不能够再次使用了。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在你搬迁出去,最好在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盖一个一层楼的房子,这样呢你就可以继续使用,因为针对于房子而言是你的个人财产是可以通过长期的使用下去的。
户口搬迁出去,各种期限到期之后你就没有这样的福利了。
对于这个问题而言,如果我们的户口搬迁出去,那么到期之后也许你就没有各种各样的福利了。
就拿经营承包的土地来说,你的户口搬迁出去,那么下一轮分配,它有可能针对于农村户口的人们进行再次划分土地。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就没有了这个土地的经营承包权。
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也是这样子房子到期之后针对于倒塌之后的宅基地就不再归属我们使用了。
所以一般迁出去,大家还得想清楚到底是否可以搬迁或者说难过,获得搬迁的之后的各种各样的条件允许我们不在回来农村,不再依靠农村里面的土地和宅基地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迁出,在农村九七九八年是有一部分村民为逃税收把户口转出,这部分人中的一部分人有的把户口落到其想落户的地方,还有一部分人把户口放在家里,户口没有落到任何地方,这类户口叫和包户口,你说户迁出,不管他是上述那种户口,只要不是公务员,和相当于公务员的,也就是过去的铁饭碗,都能享受在老家一切,别人有的,你有权力享受,同等对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因上大学、子女教育等原因户口迁入了城市,农民进城后他们原来的承包地、宅基地怎么办?一直是他们很关心的问题。现结合《土地承包法》、《宅基地管理办法》进行分析:
原承包地还是自己的吗?
2019年初,《土地承包法》针对全家户口迁入城市后承包地是否收回进行了修改,由原来村集体有权申请收回户口迁入设区城市农民的承包地修改为承包期内进城农民自愿上交原承包地,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这一条非常重要,彻底解决了全家户口迁入城市农民的后顾之忧,所以说是否全家迁出是确定原承包地归属的重要因素。
一、全家迁户口出。毫无疑问,2019年以后全家户口迁出或之前迁出承包地并没有收回可参照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执行,原承包地承包期内仍属于户口迁出农民,承包地可以继续经营也可以自愿流转。
二、非全家户口迁出。并非全家迁出,说明原家庭户仍有成员存在,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农村承包地的对象是家庭户,在承包期内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也就是说原家庭户部分成员户口迁出后,原承包地由剩余成员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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