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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的股权激励到底该如何实施?
股权激励,员工,公司企业内部的股权激励到底该如何实施?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和员工之间进行灵活的协商处理,这样的股权是企业家能放得出去,还能收得回来。
再次强调,在股权激励时,一定要设计退出机制,这是股权设计的 “紧箍咒” 。没有规则,就对员工就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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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某知名平台曾就中国成长型企业股权激励专题采访萌叔咨询创始人刘堂永先生,为了能够通俗易懂,又透彻无比的讲解清楚股权激励相关的问题,刘总讲述了他之前实操过的建材连锁企业的案例。
当时刘总正准备过年了,接到了钱经理的电话:“刘老师,非常感谢您的辅导,刚核算出来了,我们今年的业绩比去年翻了一番呢。”
打电话
刘总说:“那全是你的英明领导啊。”
“哪里,就是因为你的股权激励方案非常棒,落地的非常好,员工们可有干劲了!”
……
相谈甚欢。
大家应该猜出来了,客户就是钱经理。
济南到长沙的飞机刚落地,刘总还没来得及呼吸一下南方的湿润空气,就被钱经理用国际级别的豪车接到了公司。
本来钱经理打算让刘总进行休息调整,但刘总却感觉精力相对充沛,坚持先去公司视察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建材公司
在进行了实地调研之后,发现之前的股权架构需要进行调整、股东决策机制需要理清等企业中常见的问题,暂时还不太适合采用358合伙模式。
(注:358模式即店长股份奖励模式:
3就是3%,即所有店长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可以获得干股/身股收益,这部分不用投资,是完完全全的分红。
5就是5%,如果店长培养出新店长,并符合考评标准,就有机会接新店,成为小区经理,可以在新店投资入股 5%。
8就是8%,如果一名店长培养出了5名店长,成为区域经理,并符合考评标准,再开新店,可以在新店投资入股 8%。
另外还有 20 ,就是 20% ,如果店长成为片区经理,可以独立负责选址经营,此时就可以获得新店投资入股 20%的权利。
这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店长培养人的积极性。并且店长与新店长之间,利益相关,沟通成本极低。)
连锁诊所可以应用此模式
刘总采用股权激励十定法来操作本次股权激励:
一是确定目的
也就是为什么要进行股权激励?
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股权激励的目的不同。一般来说,股权激励的目的和意义有以下几个:
►一是提高业绩。对于员工来说,股权激励既是动力,又是压力,它可以促使员工对企业更加尽职尽责,使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休戚与共,自觉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并减少短视行为,以提高业绩并形成良性循环;
►二是降低成本压力。现金流和人才对企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而几乎所有企业在初创期和发展期都面临着现金流和人才的巨大压力,导致企业无法给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现金报酬,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股权激励,通过持股经营和股份奖励,可以相应降低员工的现金报酬,从而降低创业成本;但是,根据我们的实践操作总结,建议创业者趁早打消掉这方面的念头。
►三是回报老员工。老员工为企业开疆拓土,是企业发展的推动者和见证者,他们为企业的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当企业“蛋糕”做大后,理应对他们进行回报;
►四是吸引并留住人才。传统的“工资+奖金”薪酬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和人才的需求,而股权激励被实践证明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最有效的手段,通过股权激励为人才戴上“金手铐”,可以使员工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股权激励落地大会常见场景
二是确定模式
股权激励的模式很多,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有股票购买计划、期股计划和虚拟股票等方式。
其中,直接购买的股票多为限制性股票,持有股份的激励对象拥有股份的所有权、分红权、表决权、增值权和继承权等,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期股计划是公司现有股东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额股份的分红权和表决权,这部分股票可以称为虚拟股,虚拟股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当激励对象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时,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这部分虚股,将其转化为实股。
一般而言,连锁企业常用的模式包括:分红模式、虚拟股模式、实股注册模式、风险投资模式、内部交易模式、项目合伙模式、消费众筹模式等;但依据钱经理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在这些模式上进行创新。
多年前的股票
三是确定时间
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时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窗口期和禁售期等。企业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激励中的约束及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时间表。
刘总给另一家公司做的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时间安排如下:
▷有效期:本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股东大会
▷授权日:在本计划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满足授予条件成立后的30 日内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等待期:等待期为授权日到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根据公司上市时间确定,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窗口期:本计划设3个行权窗口期,分别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13个月、第25个月、第37个月,在符合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受理行权申请。
▷锁定期: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24个月内分两期解锁,即上市满12个月时解锁50%,届满24个月时解锁50%。
▷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得超过50%。
四是确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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