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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倒闭了,没拿到的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劳动局,工资饭店倒闭了,没拿到的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劳动局投诉!拿上合同书,以及工作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当地劳动局请求援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基本上认栽。
理论上,可以去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劳动局告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礼后兵,首先先给老板协商工资怎么给付给你,或一次性或分期给你结清,那就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讨要工资未果,可通过劳动仲裁,社会保障局会帮你要回工资的,如还不如愿,可要求仲裁庭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到老板拿钱,拿不到找劳动局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基本没啥希望了,饭店一般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看注册资本有多少了,向法院申请破产的话,没缴齐注册资本的话,股东要补足认缴金额,但也要要看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后,还能剩多少可以给员工的。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希望更渺茫了,不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如果经营者跑路了,去哪找人呀,执行非常困难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和老板协商,不行的话就到劳动执法部门报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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