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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服工伤认定,诉讼是否应该中止?
工伤,行政诉讼,鉴定对方不服工伤认定,诉讼是否应该中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对方不服工伤认定,诉讼是否应该中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提问太含糊不具体,基本得不到有效的回答,如果不是精通劳动工伤的律师也分析不出你的问题,根据本人办理劳动案件十年的经验:简要总结如下:
一、你如认定工伤后三个月内,劳动能力鉴定生效,走到诉讼程序了,对方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原来工伤赔偿中止。
这种情况不多,工伤认定做出后是有三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间,拿到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鉴定时间是二个月,劳动能力鉴定生效后,申请劳动仲裁又是45天,这样算下来,如果到你不服仲裁而起诉的程序,工伤认定书的行政诉讼期限已经超过了。
二、你要讲明诉讼是什么程序,是工伤赔偿的劳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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