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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老师,家长,学生周安员老师的死谁来承担责任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从此阴阳两隔,唯留亲人艰难度日,令人唏嘘不已!
没教过学的人无法理解:不就是道下歉、赔学生几百元检查费吗?至于跳江自杀吗?
作为一名从教24年的中学教师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老师工资虽然不高,但赔偿家长930元还绰绰有余!
真正让周老师感到痛心的是,在家长扬言上告有关部门开除他时的无助和无奈。
别看一些领导平时要求老师从严管理学生,誓做老师的坚强后盾。可是一旦因老师管教失当引发家校矛盾后,为保住自己乌纱,按照教育部门一贯息事宁人的优良传统,首先会让老师赔礼道歉,然后严厉处分当事老师,停职、罚薪,甚至开除,以换取家长谅解!
毕竟稳定高于一切!
据周老师的哥哥周安乐说,弟弟的性格十分内向老实,之前家里人根本没有听他说过6月19日发生在学校的一切。
这与20年后被常同学拦路掌掴的张老师何曾相似,强忍内心万般委屈,也不声张,因为在老师们看来,被自己的学生打骂,被家长索赔,这是很没面子的事!
几千年推崇的师道尊严形成的自命清高作祟!性格越内向老实的人越容易钻牛角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以最后的纵身一跃换取早已撒了一地的师道尊严!
自认问心无愧的周老师,你好糊涂呀!
周老师的自杀原因官方尚没通报,可能由家长纠缠、工作压力、性格内向、心理压抑等多种因素综合导致的精神漰溃。
但是,毫不夸张的说:长期以来,社会,媒体对老师的苛责应该是压垮周老师的最后一根稻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周老师的死,好像任何一方都没有直接杀人的动机,从法律上讲不能构成直接杀人,在我看来,也有一些间接性的因素导致, 他走向自杀的道路。
家长的胡搅蛮缠,应该是最直接的凶器
学生在学校因为一点小矛盾,小纠纷大打出手,其实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司空见惯的,再正常不过。
作为老师,对学生这样的行为去制止,平息矛盾也是正常的履职行为,没有什么违规之处。当矛盾双方有一发,有暴力倾向,可能老师更倾向于从暴力的这一方入手,尽快平息双方的矛盾。
在情急之下,周老师可能,用力过猛,对孩子造成一些扭伤。家长认为周老师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要求道歉并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威胁扬言要开除周老师的公职。
这对一名老师来讲,可能心中难免会出现不平。因为事发后,前一天,周老师就跟家人讲,如果赔了钱就意味着我错了,但是我没有错。
的确930元的医药费,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但是对于一个低收入的教师来讲,还是能承担起的。周老师的内心深处,并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谁对谁错的问题,必须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赔钱道歉换一个角度讲,就应该是自己承认自己有错,是一种处罚的方式。还被家长威胁要开除工公职。
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讲,这样的处理措施可能都不会被接受。家长的胡搅蛮缠应该是,这让周老师走向自杀道路的罪魁祸首之一。
外界相关部门的息事宁人,可能是周老师精神崩溃的一个推手
相关的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中,可能更多的是为了安抚家长的情绪,息事宁人,尽快平息这样的事情,一味的去选择让老师既承担医药费,又向家长道歉。
所以在很多人看来,当老师与学生发生矛盾,加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的时候,可能吃亏的是老师自己,没有人会向着老师说话。给人的感觉就像老师是没有妈的孩子,没人疼,更没人爱,只能自己去默默承受带来的不公平。
很多网友也这样去假设,如果说自杀的不是老师,而是那名学生,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很明显,上下追责,巨额赔偿,老师可能要追究相关责任,甚至被开除公职,弄不好可能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等等一系列处罚措施会接踵而来。
事实恰恰相反,所以事件的各方可能都保持沉默。其实在此事件中,我还了解到,家长可能事后两次在学校闹事。 学校的管理方应该对这样的事件反思,处理,家校矛盾是是否也应该为老师据理力争,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否则这件事情对其他老师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的确确,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难以磨灭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周安员老师的死,我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太令人痛心了!但是,残酷的说,他的死没有唤醒任何麻木的灵魂,也没有任何人将为此担责,基本上属于白死!这很残酷,但事实就是如此的残酷,他的死本身不就是很残酷的事实吗?
有人会负刑事责任吗?
他的死定性为自杀,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两次跟学生发生纠纷,遭到了他认为不公正的待遇,包括学校的调解和民警的调解,他都是不满意的。他在这种情绪中走不出来,感到生无可恋,终于走上了自绝的道路。他死了,是没有人会为这件事担负刑责的,因为这件事中,没有人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很清楚明白的!
有人会被追责受到行政处分吗?
没有人会被判刑,这是肯定的,那么会不会有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呢?我觉得可能性不大,这里面涉及到两个方面的人,一方面是学校的领导,一方面是派出所调解的民警。要知道,他们都是在调解,无论是否合理,性质都属于调解。对于调解,不能接受可以不接受,但是你为此想不开,走上绝路,会对他们追责吗?可能性基本为零。
有人会担负经济赔偿责任吗?
很难,涉及可以追责赔偿的对象,无疑就是学生的家长。学生的家长会承担赔偿责任吗?我觉得是不可能的。周老师的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律主持公道。但是根据这样的情节,根据现行教师和学生关系强弱势判断,即使是走司法渠道,获得赔偿的概率也很小。
事实真的很残酷,太非常痛心!但是你很难着力,每一拳都打在棉花上,消失于无形。周老师的死,不过是引起舆论的一阵喧嚣,然后归于平静。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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