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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凶手追刺任达华时,假设任达华反手夺刀并刺死凶手,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正当防卫,凶手,对方当凶手追刺任达华时,假设任达华反手夺刀并刺死凶手,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当然应该算正当防卫。
当时任达华都已经被刺一刀了,凶手还想继续追刺,这么危急的生死存亡关头,伤者出于自卫反手夺刀刺死凶手,肯定算正当防卫啊。如果一个人都要被砍死了,还不能夺刀刺凶手,那正当防卫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要优先保护防卫者。因为不法侵害往往非常突然、紧急,防卫者在仓促、紧张状态下通常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对应的防卫手段。所以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要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必须算正当防卫。如果有人拿刀追刺,还不允许防卫,那就说不过去了。这种行为恰好属于刑法规定的无限防卫权的概念。
这事看起来很是奇怪,以达叔的名气,但凡稍微正常点的人都会认识。还能有这种认错人,然后捅错人的状况呢?无外乎凶手事后被鉴定为精神病。真是怪事特别多啊。
具体说到法律,我认为题目中的假设要是出现,自然是可以构成正当防卫的。刑法规定在面对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犯罪时,公民可以正当防卫而不用考虑防卫过当的问题。也就是不需要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上的逻辑其实是这样的,不能够要求普通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无法反抗。所以必须允许公民正当防卫,这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威胁人身生命的,当然可以使用无限防卫权。就算是打死行凶者也是正当防卫!而且当行凶者连刺任达华时,旁边有一个人一棒或一刀砍死行凶者,都属于正当防卫!旁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自从龙哥之后,对于威胁生命的,格杀不论!防卫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点!就算你刺伤了人,把刀扔在地上,被害人一样可以使用无限防卫权,因为谁知道你会不会捡起来再刺呢?只有当施害人完全没有再施害的客观条件才不是。比如施害者把自己撞得昏迷不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中国是防卫过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普通人夺刀还击,构成轻伤的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是重伤或死亡的属于防卫过当。明星名人就不一样了,轻重都是正当防卫,什么原因,你自己去想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算无限防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算正当防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来大家对于正当防卫的问题始终是非常感兴趣的,不过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而言,这个问题问的其实不太好,没有把情况设计得更复杂一些,如果是我的话会这么问:
“当一个精神病人在追刺任达华时,假设任达华和精神病人扭打到了一起并在扭打过程中反杀了这个精神病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题目中的问题已经把动作分解为两步了,第一步:反手夺刀;第二步:刺死凶手。
哪怕很多人没怎么学过刑法,不懂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就凭简单的常识判断,这第二步肯定是出问题了。理由很简单,刀子都被夺下了,对方还有继续伤任达华的能力吗?反杀的这个动作不但无法构成正当防卫,连防卫过当都不属于,只能说是报复性的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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