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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后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偿未交的社保金吗?
社保,用人单位,劳动者转岗后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偿未交的社保金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补交的过程中,由企业单位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费用都完全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那么你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是由你个人来承担,因为如果说缴费年限比较长的话,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可能也会比较多,那么这种情况下要么是一次性全额从你工资当中扣除,要么是分月从你工资当中扣除,要么你自己掏钱一次性补交完成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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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一般是这样操作的:
相关的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明文规定,社保未购买的话,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当地社保部门,让用人单位补缴。至于你说的原单位未交社保的补偿金,因为现在社保里面的钱是不能提现的,你让公司给你用于补缴社保的费用转换成现金,法律上是不合法的,这只能私下说是双方协商解决,个人提供几点意见,给你参考:
1,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30日内,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用,怎么操作是用人单位的事,劳动者必须明白,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任何借口理由,不购买社保都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其后产生的不利后果,如:劳动者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而进行经济赔偿,也是合法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只有一个选择:补缴;
2,当然,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如果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让原单位给你未缴纳社保而对你进行补偿,私下是没问题。中国法律有个原则:民不告,官不究。劳动者只要不主动去相关社保部门投诉,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当然企业也要知道面临的一个风险,即使你与劳动者私了签了用补偿金来代替补缴社保,未来劳动者照样有理由投诉到社保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并且还有一笔经济赔偿金,其间的利益权衡,自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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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转岗以后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补偿没有交过的社保待遇吗?这个问题肯定是可以的,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所以说交纳社保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交纳社保,那么就相当于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只要在劳动合同关系之内的社保待遇,都应该有所到的企业单位正常的补交完成,并且由企业单位出面来进行补交,完全是可以通过社保部门来进行补交的,由个人所承担部分的费用是从个人工资当中可以扣除,在补交的过程中需要承担的滞纳金的费用,那么就会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承担。
所以说不论你是不是转岗以前还是转岗以后,那么只要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都应该由员工的单位来进行正常的补交。并且由此产生的一些医保费有没有正常补交完成,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看病就医的情形,那么这些费用也应该由单位来进行承担,因为没有及时的缴纳自己的医疗保险,可能会导致医保的报销待遇无法正常进行,所以说单位就应该无条件的来承担这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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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我就是在等离开这个公司就到公积金中心叫她补交,现在不交这样也好,因为现在交低啊,补交时期是按你的工资总额交,还挣钱了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是你和原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且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已经有社保账户,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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