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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80后员工借账户加杠杆炒股亏了36万,还被罚款10万,对此你怎么看?
从业人员,内幕,刘某方正证券80后员工借账户加杠杆炒股亏了36万,还被罚款10万,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4.轻易不要加杠杆
加杠杆是致富的一大利器,但也可能让你从此永不翻身。只有在大牛市中,合理的杠杆才比较安全。过高的杠杆,一旦有较大回撤,被迫平仓,好股票你也无法坚守下去。加杠杆,普通人一生中用个一两次足矣。日常还是保持平常心吧,靠复利收益也会不错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证券行业工作人员本身是不能买卖股票的,这里该员工涉嫌违规买卖股票,造成了损失还被罚十万也只能说是自作自受了,怨不得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能大家更多会说到证券员工炒股或者是亏了还被罚,但我想说说加杠杆。
我不论是炒股还是创业还是其他有风险的事情都不建议负债或加杠杆。一旦失败就是万劫不复。
因为我工作的原因,我见过非常多劣后资金全部亏完,严重影响了投资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不要说他们投资股票不厉害,他们都是靠股市发家的。在加上了杠杆之后,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非常被动,但是有时候市场的风险你真的无法预料。
对于加杠杆我目前比较认可的只有买房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个问题不是谁怎么看的问题,已经违法了,从罚款来看,还不算罚的太重。
这跟他炒股亏不亏没关系,不是说他亏了就可以不罚,法律没这个规定。只要违法了,不管炒股亏还是赚,都是要没收违法所得,要罚款的。只是亏了也没多少违法所得了,要是赚了,没准还罚的更多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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