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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所讲不动产涉诉案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土地,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所讲不动产涉诉案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行政法所讲不动产涉诉案是什么意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征地拆迁中所指不动产大致主要包括这么两类:房屋、土地。
2.不动产概念: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
3.关于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有《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土地管理法》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个执业律师接触过类似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所谓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因行政行为直接导致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法律效果。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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