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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阅卷是否需提交犯罪嫌疑人同意接受援助的意见?
法律援助,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律师阅卷是否需提交犯罪嫌疑人同意接受援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法律援助律师阅卷是否需提交犯罪嫌疑人同意接受援助的意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援助为被告辩护,不能剥夺被告人的同意权,如果被告不同意法律援助的律师,法律援助的律师应该退出辩护。所以,法院指定以后,阅卷和辩护应该征得被告的同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的律师想要阅卷是必须得到当事人同意并授权的,因为法律援助律师属于指定律师而非当事人自愿聘请的,所以需要授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这个不需要。
去阅卷携带所函、律师执业证和指定辩护的函即可。
不过,刑事案件都要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需要他的认可并签署委托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对于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准许,并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的,该法律援助律师不得再申请阅卷。
2、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查明拒绝原因并准许的,该法律援助律师不得再申请阅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查明拒绝原因,不予准许的,该法律援助律师可以申请阅卷。
3、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准予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后,又未另行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该法律援助律师可以申请阅卷,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次拒绝限制。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讲法讲理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对于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准许,并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的,该法律援助律师不得再申请阅卷。
2、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查明拒绝原因并准许的,该法律援助律师不得再申请阅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查明拒绝原因,不予准许的,该法律援助律师可以申请阅卷。
3、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准予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后,又未另行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该法律援助律师可以申请阅卷,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次拒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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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不需要吧 但建议问一下法律大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不需要吧 但建议问一下法律大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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