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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工作的副职能享受正职的办公室面积待遇吗?
副职,正职,工作主持工作的副职能享受正职的办公室面积待遇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所以,在当前的高压态势下,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八项规定精神标准,以最严格的要求执行,才是最保险的做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主持工作的副职虽然可以享受相当于正职的权力,说到底还是副职,在正式提拔为正职之前,其工资待遇、福利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及公务用车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地方党政机关有关条例办法执行,不能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配备,否则一经举报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依据党纪政纪给予相应的处理。在当前环境,这些都是“红线”,轻易触碰不得。
具体到办公用房面积,按照中央下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各级领导按照层级使用办公室面积是有严格规定的:
1、在中央机关:正部不超54平方米,副部不超42平方米,正厅不超24平方米,副厅不超18平方米,处级不超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9平方米;
2、在省级机关:正省不超54平方米,副省不超42平方米,正厅不超30平方米,副厅不超24平方米,正处不超18平方米,副处不超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9平方米;
3、在地市级机关:正厅不超42平方米,副厅不超30平方米,正处不超24平方米,副处不超18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9平方米;
4、在县级机关:正处不超30平方米,副处不超24平方米,正科不超18平方米,副科不超12平方米,科级以下不超9平方米。
主持工作的副职,可以对应以上标准使用办公室面积,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但实际操作中,下面的人为了讨好领导,部分地区也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比如把一个房间隔出一块用柜子围住,间接把空间变小,类似事情不在少数,就不是台面上所能解释清楚的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分情况而定:1.如果在私企及外企是可以,没有问题的;2.如果在央企或者国企,该情况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及《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及查看本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一般而言,企业主要负责人(厅级)办公用房面积不能超过42平方米,其余副总(副厅)不能超过35平米,所管单位负责人(正处)办公用房不能超过24平方米,其他负责人(副处)不能超过18平方米。所以一般情况副职主持工作,干了正职的活儿,也不得超过现在所处级别的办公用房标准。3.如果是公务员则更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一般是不能超过所处级别相关标准,为此也不划算,巡查组发现会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及纪委监督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不知道是以谁的角度提出来的,如果是吃瓜群众提一提也就罢了,如果题主是问题本人,那就真的不懂职场文化了。这位主持副职的人,是断然不会提出这种问题的,最起码的是姿态问题,你还没有到位就要福利待遇,在职场上是被鄙视的。
第一,正规来讲,主持工作的副职,依然是副职待遇,没有转为正职之前,是断然不能享受正职待遇的,这是作死的节奏。
第二,也有例外情况,比如,这个副职本来就是“正职”职级,比如,副处长的职级是正处级。这个问题就具体问题具体讨论了,有的副职已经在享受正职待遇。还有一种情况,虽然是副职,但括号里注明享受正职待遇,人家是可以享受正职待遇的。
第三,还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允许,没有其他办公室可以调剂,也是可以入驻正职办公室的。比如,我们原来单位空降一位副职,主持工作。但是没有副职的办公室了,经上级同意,安排进入了原来正职的办公室。这也是实事求是,否则,就是另外一种形式主义,还给这位空降兵,另外盖一件办公室吗?
最后总结,八规非常严格,也非常好,但也要实事求是,只要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公务,应该根据现有的办公条件进行优化,但要向上级报备同意。否则,这个规定也造成了很多浪费。原来的办公室超标了,闲置,有重新盖符合标准的办公室,不但没有节约,还增加了重复投资。所以,建议在尊重事实的基础,只要不是为了享受和奢靡,应该根据实际来安排,但是新建的办公楼就要严格按照标准来修建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在我们家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 100万 以上的 项目审批,年近50,至今 没批过 一件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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