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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说试用期三个月,下offer变成了六个月,该不该去入职?
试用期,公司,你的面试时说试用期三个月,下offer变成了六个月,该不该去入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事情在于法律和公司要求,我结合两个实际来说。
第一,实际案例
劳动合同内容,茉莉就在一个外企工作过,合同是3年,所以试用期是6个月。入职的每一个月都有导师跟进,一般没有人提前过试用期,都是按照规定操作就是。
在面试的时候,HR也说得很清楚,他们这边的试用期是6个月的。
所以虽然6个月也比较难捱,我还是过去了。
另外朋友小东去了一个民企,合同是1年,试用期两个月。他顺利的就通过了试用期。但是另外一个同事美编,却因考核没有达标,所以试用期延长了一个月,实际上就是三个月。
第二,处理方式
例如题主你说的,面试是3个月试用期,offer就说是6个月,这个你要和人事确认清楚,其实部门经理有时候也对这些没有想法或者是不清楚,人事,负责劳动关系还有薪酬绩效管理,他们按理来说应该清楚才对。
第三,结合实际处理
所以就是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有就是人事是如何解释。其实一般来说,人事对于这个内容是十分敏感的,尤其是放出了offer以后,不应该会错。希望你能尽快找到好工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是我会第一时间找人事问清楚,或者找面试你的人,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他们公司的借口,只要不守信用随意变更试用时间我不用思考也不会入职。没有什么工作试用期需要6个月来适应的,刚毕业的实习生3个月就己经是期限,你一定要认真思考,不要为了找工作而找工作,提出这样要求的公司目的就是想你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已!唯利是图的公司,进入这样的公司不会有很好的发展,请珍惜自己的价值,远离这样的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你应该先去考虑这份工作,你到底想要得到什么。现在去选择工作的时候,你所获得的报酬已经不在仅仅是选择工作的唯一原因。比如我在新的企业当中,是否能学到对我有用的东西,对我的个人职业成长是否有帮助。我是简单在重复过去我已经做过的工作,还是到了新的企业我可以创新应用我所学的知识。我在新的企业当中,一直在输出,还是可以有不同的内容对我个人是输入的。当然,我个人觉得如果你在面试过程中谈好了是3个月的试用期,结果变成6个月,确实企业有不太对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只要你还没有入职,还没有签订合同,一切都是在变化的,取决于你更看重什么。并且我希望你问清公司,三个月变六个月,公司是基于什么出现了变化。如果公司本身是一个大的平台,可以让你稳步的成长,可以接触很多你没接触过的东西,不妨考虑一下,每一次的经历,都没有白经历的,加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是双向的,企业试用求职者的同时,求职者也在看(试用)企业。试用期满了,是否正式入职(签合同),其实企业要权衡,个人也要慎重考虑。
面对企业要求延长试用,作为求职者首要考虑的是:经过在试用期里对公司近距离的观察,公司是否有前景、公司风气好不好,再根据这些因素去判断,决定去还是留。
决定”去”就简单,直接走人;决定“留”的话,建议先向公司了解清楚,延长“试用期”的原因。据我看一般是因为自己的工作表现,公司才会延长试用。那就尽快找出自身表现不足之处,尽快改正,尽快适应公司要求,这样才有利于顺利结束试用,正式成为公司一员。
至于试用期应该多长、试用期内的工资、社保等应该怎样计算等,劳动部门都有明确的规定。因为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具体要如何处理可能会有些不同,但总体来讲,求职者权益是会受到保障的,不必担心。如果个人认为公司的处理有问题,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或者直接投诉就可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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