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要不要紧?
椎间盘突出,症状,颈椎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要不要紧?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要不要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颈椎突出是颈椎退行性改变的一种表现,颈椎间盘突出到底严不严重?这个问题,具体要看患者的临床症状。
颈椎间盘突出:
指的是颈椎之间的纤维环受到扭转、挤压等损伤导致纤维环发生破裂,髓核也随之受到挤压,从破裂部位突出到椎管内,挤压周围脊神经根和脊髓,导致周围局部损伤,出现一系列特异性症状,诸如头疼、眩晕、胸痛、气短、肢体障碍、四肢无力等。
颈椎间盘突出严重程度判别:
判断颈椎椎间盘突出严重与否,需要结合身体症状进行考虑,要知道颈椎病患者都会有明显的症状表现,所以患者的严重程度也可以从患者的身体反应来判断(如果患者没有任何不适,就不用治疗)。
初期:患者只有颈部不适,关节的轻微损伤,导致周围肌肉发生痉挛,患者头部、颈椎活动受到限制,头、颈、肩部均可出现疼痛感,绝大多数人所认识的颈椎病就是这个时期,也可以称之为颈型颈椎病。
病情发展1: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可能会压迫到交感神经,交感神经长期受压会持续放电,影响其他部位,颈4-6间盘突出患者可能出现:心慌心悸、呼吸不畅、三叉神经痛、心律失常等症状。如果患者确诊为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身体还有上述症状,那患者基本就可以确诊为“交感神经颈椎病”了。
病情发展2: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髓核可能会压迫到内部脊髓,脊髓是链接大脑与四肢的中枢系统,脊髓受到压迫会导致大脑控制四肢协调性出现问题,早期会有脚踩棉花、手脚酸麻、四肢行动不便、四肢反射弧较长的症状,如果患者确诊为颈4-6相邻椎间盘突出,身体还有上述症状,那患者基本就可以确诊为“脊髓性颈椎病”了。
颈椎病其实并非大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在临床上其实非常复杂,颈椎病严不严重取决于患者的症状,危不危险取决于治疗时机,此类疾病越拖越严重,及早治疗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准确的讲,应该叫C4-5和C5-6两个椎间盘突出,这是一种颈椎的退变。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当然也可以诱发颈部、肩部、背部及上肢的疼痛或者麻木,这个时候就要紧了,可以叫颈椎间盘突出症!
颈椎间盘突出症
颈神经有8对,上颈段可以造成头颈部症状,下颈段的神经可诱发肩部、背部和上肢的症状,C4-5和C5-6一般诱发的是颈部、肩部、背部还有胳膊症状,可以从上图简单的看一下神经的大概分布范围!
有什么不舒服?
一般来讲,颈椎间盘突出症的发病率低于腰椎间盘突出症,毕竟头部重量相较于腰椎之上轻很多,一般的颈椎病,可诱发头晕、头痛、眼花、耳鸣、颈肩背疼痛、上肢痛麻等感觉,你有么?
别只看椎间盘
随着CT或者核磁的普及,现在有点不舒服,骨科一般都会建议做一个检查,这没什么问题,但是,一定不要把这种辅助参考,当做一种诊断结果,有突出没症状的人很多,有症状也未必是颈椎间盘突出的事!
个人建议
一旦出现颈椎间盘突出,表示颈部的退变已经开始,这个时候如果有症状,可以试着触诊一下颈部的肌肉及小关节,看是否存在问题,有的话早一点解决,生活中也要减少一个姿势工作过久,避免问题的进一步发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椎间盘突出"最早是在尸体解剖中发现的,X线和造影剂发明以后才在活体中得以间接的观察,CT和MRI技术才让它较为直观地呈现在人们眼前。所以它不可能有"祖传"的论述和疗法。
"椎间盘突出"形成的原因至今尚未明确,所有相关的论述只是猜测。
对"椎间盘突出"的后果一一临床表现的认识更是存在很大误区,有待进一步商榷,可以从二个方面考虑:对脊柱稳定性的影响和对周围结构(尤其是脊髓和脊神经根)的直接挤压。
"椎间盘突出"影响脊柱稳定性,增加相关肌筋膜的负荷,有可能成为疼痛的原因。
但迄今发现的事实是"椎间盘突出"的大小与"脊柱失稳"或"神经受压"等临床症状的程度并不成正比。
特别要指的是,已经众所周知的"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引起疼痛"的观点,存在很大的谬误一一神经受损不应该"痛"!
神经的功能是传导信息。神经受损后传导功能下降甚至丧失,只能表现为感觉减弱或消失。能够明确地感知与神经支配区域相应的痛点、线、面,恰恰说明该神经的功能正常。
疼痛感是软组织中的无菌性炎症病灶与局部张力增高的共同作用经神经传递给大脑而产生的,所以神经阻滞麻醉可以消除痛感。
目前的"椎间盘突出症"诊断标准,其实是把多种临床表现和发病机制毫无关联的疾病混为一谈,统统归咎于"椎间盘"的影像学改变。于是一方面"专家"遍地,一看片子就下诊断,"必须手术,否则瘫痪";另一方面"神医"频出,药物、手法、器械等等根本不可能改变骨骼的方法都能治好"专家认定"必须手术的"椎间盘突出症"。
如果不轻易用"椎间盘突出"这个名词,思路可以更清晰一一人体包括骨、神经、血管、肌肉、筋膜,组合成多种器官结构,"椎间盘"只是指组成脊柱的一个零件。各种组织和结构发生异常都可以引起不适,各有特征,不可笼统地用"椎间盘"的病变作为诊断的依据。
其实,酸胀紧牵是肌筋膜张力异常的表现,伴随炎症时表现为疼痛;在高张区的远端出现循环障碍(多为静脉回流的不完全受阻)表现为麻。只有神经受损时才会发生感觉运动异常,神经受损也只能表现出感觉运动减弱。
消除无菌性炎症和松缓肌筋膜张力才是治痛的根本。所谓的"保守疗法"无非如此,不可能改变"椎间盘突出"的状态,优劣区别只在于是否做到"准确"和"全面"。如果有效,说明治疗的其实是软组织病损,根本不是"椎间盘突出"。如果无效,也不等于就是"椎间盘突出"而需要手术,必须从诊断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到位等方面进一步审核,寻找原因,"保守治疗三个月无效就手术"的说法是错误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