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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工作满一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公司改制要裁掉自己该怎么办?
劳动者,公司,用人单位在一个公司工作满一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公司改制要裁掉自己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已经满一年,公司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解除情形,且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解除情形。楼主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如下权利:1)双倍工资,计算方式11*月工资。2)要求确定双方之间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要裁掉你,硬要继续在公司工作也没有意义。看公司怎么跟你谈裁员的补偿事宜,如果公司的补偿你能接受的话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公司的补偿你不能接受的话,可以与公司谈判,实在谈不成再找劳动部门协助解决。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款项有:入职一个月之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上满一年可补11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半年之内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上按一个月计算,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另外要反思一下自己的工作状态,为什么公司要裁你,是不是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需要调整一下,及时调整好工作状态迎接新的工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要裁员,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则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况,且未经过法定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实在不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者在公司干了1年,没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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