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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
土地,补偿费,补助费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总的来说,只要你支持国家发展,积极配合政府土地征收工作,不太过贪心,那么都是不会让你吃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建议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征地即征用土地。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地程序为: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征地部分(全文第五部分第2条)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土地征用就是原本老百姓种地用的土地、种菜的菜园、住房的地基,都是国家所有,百姓只有使用权。在城市规划升级时,有些农民的土地可能在规划范围内,也就是说——被征用。
这时,政府就需要及时给出补偿条件,一般来说,都由政府划分地块给农民建房用,再加上符合当地经济水平的补偿赔款,被征地的农民也不会吃亏的。特殊情况,那些离中心城区近的农村,可能政府没有多余的地块划分给农民建房,而是用商品房和适当的赔款来补偿。这中间就会出现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当局政府真正为百姓着想,用心办实事;另外老百姓可以适当争取自己的切身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土地征收一般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桥梁建设、道路建设、城市发展等。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是: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有: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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