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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300万的房产未婚就要求加名,背后还有厉害的丈母娘,婚姻也难于保证,你觉得可以吗?
女方,房产,名字全款300万的房产未婚就要求加名,背后还有厉害的丈母娘,婚姻也难于保证,你觉得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全款300万的房产未婚就要求加名,背后还有厉害的丈母娘,婚姻也难于保证,你觉得可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是扶贫办的 结婚就给财产的?加名可以啊 按三十年贷款的方式算 公证下 按照每年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每生活一年就取的一年的份额 三十年后都分给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婚姻是注定要决裂的,因为她是以物质占有为基础,对于心中有没有你,在开始就完全不重要吧。再者她可能已经经历千男万友的肉搏过,假如现在你不是男神中的交交者,那你是必定戴着绿帽子且被无情的淘空,当然离婚是板上钉钉的事。即使你还抱有她会回心转意的希望,可是她本来是冲你的房子财产而来的,而对你只不过是一个捞财形式,当然已经想好想方设法把你有价值的东西都淘了,那她就是公开让你戴绿帽,穷尽手段并迫你离婚的开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在北上广深这些超一线城市,三百万房产也不算多。但未婚就要求加名的,必有所图!对方如果不了解婚姻法的相关条款,就不会如此精明的提出要在婚前加名,对方绝非等闲之辈!婚姻须谨慎,三思再三思!
个人建议你知难而退,婚姻的基础是互相信任,而不是宫斗,除非你有这个喜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卖婚姻就是笔生意,做不做看你自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既然大家都这么势力,那咱们就像谈生意一样谈一下这个事。
首先300万全款房是你婚前财产,可人家要嫁给你就必须得到保障,以免你们今后离婚人家一无所有,加个名字完全可以。如果婚后女方无理取闹,甚至不和你结婚,再来分房产,男方岂不是血亏。
由于你是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就加名字,你可以选择赠与的名义去办理,双方签个赠与协议,第一,加名字以后,双方未取得结婚证,女方自愿放弃房产。第二,婚后因男方过错(由法院判定为准)导致离婚,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提出房产分割。第三,婚后因女方过错(由法院判定为准)导致离婚,女方自愿放弃房产。如果你未来老婆愿意签署并同意去公证处公证,加个名字又何妨。
如果不签字还要加名字,就赶紧让她滚蛋,你能全款买300万的房子,说明家庭情况不会差,再找一个合适的人也不是难事,何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能提出这种要求,这人也没和你有多深的感情,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啊!你慢慢熬一辈子吧!
\"2019年丈母娘择婿10大新标准:
1、一套100平米以上的房全款必须女方名字;2、一辆30万以上的车,30万以上彩礼或女方名下存款;3.人必须要帅气,身高185以上体重120-150之间4、生育期间雇保姆;5、婚礼要盛大;6、婴儿奶粉要进口;7、工资奖金要上交;8、逢年过节回娘家过;9、给娘家父母兄弟姐妹买房买车等无条件服从,满足女方提出的所有消费要求10、对老婆忠诚、服从,公主殿下待遇,男方稍有不从拳打脚踢。只要女方不开心随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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